“年薪12万将加税”是谣言!如果是真的戳痛了多少青年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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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绿绿的海洋 米粒妈咪课堂  ← 点击红色字,关注公众号
2018-05-11 10:39 字数 7463 阅读 904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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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被年薪12万将加税刷爆了朋友圈,朋友纷纷吐槽说自己竟然成为“被高收入人群”,这不,就有同学出来辟谣了,到底是谁造的谣?出来我保证不.....

想想也真是心塞,挣点钱容易吗?又是加班又是无休的,一不小心还被“高收入”了…

这两天大家一定被“年收入12万以上被定为高收入,或将成个税调节重点”的消息刷屏了吧?

网友们很是激动,特别是生活在北上广深的小伙伴们,怎么就一不小心被“高收入”了呢?!!!

小伙伴们纷纷讲起了自己的难处,开启吐槽模式:

有网友算了一笔账,年收入12万,也就是月收入1万,扣去社保和现有的个人所得税,到手的收入是7479元。

小编也来凑热闹算一笔账:

案例模特是北京的韦先生,一名爱奇艺工程师。

税前月薪:12000元

一、个人所得税约:1145元

二、吃

早饭8元、中饭20元、晚饭20元

每月缴税(8+20+20)÷1.06×6%×(1+7%+3%)×30=89.66元

三、穿

三个月大规模购物一次,每次1000元,平均每月333元。

每月缴税333÷1.17×17%×(1+7%+3%)=53.22元

四、用

电费100元、话费50元、网费100元、燃气费30元

每月缴税(100+50+100+30)÷1.11X11%×(1+7%+3%)=30.52元

五、房产:额……这个暂且略过。

注:这里参考中国税务报的税率,按照餐饮服务6%的增值税,城建税7% ,教育附加税3%,电信、水电增值税11%,服装增值税17%,与真实情况或有出入。

那么,韦先生总计每月在吃穿用方面共缴税173.4元,占工资总额的1.44%,如果算上个税,约占工资总额10.98%。超十分之一的占比,已经不低了吧?

再者说,有数据显示北京的平均租金达到71.24元/月/平方米,除去房租,还有伙食费、交通费、电话费、上网费,以及交际费等等……这怎么都算不上高收入群体啊!

想想看,在北上广深下班高峰的地铁上,那些匆忙的年轻身影,或西装革履,或一身休闲运动装,但还是抵挡不住疲惫的眼神。他们是中国全面市场化的一代,在大城市或海外完成高等教育,毕业后在公共服务、外资和新兴技术行业做着体面的工作,拿着接近或刚过万的月薪,却仍然挣扎在城市基本的生存线上。

这是高收入者吗?真正的高收入者,难道不应该是像美剧中的“中产”一样,拥有高档住宅、私家车、宠物和丰富的运动和社交活动吗?

我拼命挣钱省着花,你却叫我“高收入者”,还要提我的税?难怪有那么多网友心塞到发朋友圈吐槽了。

不过,安啦小伙伴们!昨天,财政部方面已经对这则消息辟了谣,表示从来没有将“12万”跟“高收入”具体挂过勾,加税也是误读!

好吧,原来是虚惊一场,但是,问题来了……

谣言到底是咋传出来的?

小编研究发现,这个消息最初的来源是10月21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其中规定,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

然而,这个意见里面并没说收入达到多少才算高收入者啊,广泛流传的12万是怎么来的?

小编为此查询了多份官方文件,发现提到“年收入12万”的文件有这么几份:

2005年,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要求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提到“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是加强高收入者征管的重要措施。”

在2010年的这份文件中,”12万元“和”高收入者“这两个词终于同时出现在一句话里了。2010年,到现在都有6年的时间了,新的《意见》又怎么可能使用6年前的水准来调整税收?可见消息不实。

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执行院长刘小川解释,高收入的标准通常是一个动态的概念,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其高收入的标准都不相同。经过十年,高收入标准肯定发生很大变化,年收入12万的群体肯定不只10%-15%。

原来提出的“年收入12万“是针对自行申报纳税进行的规定。当时的规定有两个目的,一是对没有单位分管的个体户、演员等没有代扣代缴单位的,要自行申报;而12万在当时社会属于比较高的收入。二是鼓励更多人采取自行申报的方式,因为这种方式更加科学。

现在我们国家进行的个税改革,其中一个核心内容就是进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税改革,自行申报可能是一个趋势。

其实,社会上流传的年收入12万是高收入要多征税是没有意义的命题,12万以上要自行申报是征收方法的问题,和调节收入差距没有太大关系。

另外,刘小川认为,以前年收入12万以上要交税,现在也要交,交的税率是一样的,除非个税改革同时税率也改革。

说白了,就是此前的某些媒体偷换了此次《意见》的两个概念:把“高收入者“替换为”年薪12万以上”,把“税收调节“替换为”加税。

那么,个税改革到底要咋改?

研究此次改革之前,先来了解下个税改革的历史: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专家介绍,我国个人所得税在国家财政收入方面比重占6.3%,比国际上一些国家差很远,相对比较低。

今后,主要是充分利用个税调节贫富收入差距的重要作用,但不会达到欧美国家标准。“一方面要调节,同时也与国家实际情况相结合,合理调节。”

总体改革上,将降低中等收入者的负担,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征收力度。这是改革原则。

降低中低收入者税负水平,会合理调整一些扣除项目。此外,个税改革未来可能会进一步增加一些家庭扣除项,让扣除更加合理,惠及千家万户,让税制政策更加合理。

对于高收入者,未来将加大征收力度,会加强监管,把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联系起来,堵塞漏洞;同时根据发展变化完善政策,均衡劳动和资本所得税收政策。

将来,不同城市交税金额会不同吗?

对于北上广等大城市来说,年收入12万并不算多,可以根据这几个地方的社平工资来算一下。

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9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85038元,月平均工资为7086元。而2019年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为71269元,月平均工资为5939元。

刘小川表示,各地生活成本不一样,如果未来采用综合税制之后,将会根据情况来扣除,而不是全国统一一个扣除线,像3500元以下不扣个人所得税。改革后,扣除标准是按照项目来扣,项目多少在不同地区是不一样的。

好了,总结全文,意思就是:小伙伴们不要担心,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申报早在十年前就开始执行了,不是什么新鲜事,也不是要加税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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