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迁移需要哪些材料?一老一小如何跨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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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铁西南 米粒妈咪课堂  ← 点击红色字,关注公众号
2018-05-10 10:50 字数 9223 阅读 1527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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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幼升小部分非京籍家长社保不符合幼升小入学政策要求,需转社保、那么您知道社保迁移需要哪些材料?米粒妈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

2018年幼升小及2019年幼升小家长注意了,北京各城区幼升小入学条件中对社保的要求不同,您需要提前进行了解并准备,部分非京籍家长社保不符合幼升小入学政策要求,需转社保、那么您知道社保迁移需要哪些材料?米粒妈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

社保迁移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续?

咨询:我爱人今年48周岁,原户籍新疆,现已进京落户北京平谷区。在原籍是按灵活就业方式自己交的社保,现在想将社保迁到北京,还按灵活就业方式缴纳保险。应该怎样办理迁移手续,需要什么证明和证件,以及详细办理流程?

一、社保转入所需材料和手续

根据国办发〔2009〕66号、人社部发〔2009〕191号文件和北京市相关政策规定,申请将外省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本市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转移人员须在北京市参保单位或存档缴费机构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且存在2个月以上的实际缴费记录。

2.本市户籍人员首次在北京市缴纳养老保险时,女不满50周岁,男不满60周岁。

外省转入所需材料:

1.养老保险 由外省市(即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医疗保险 参保职工在外省参加过医疗保险的,由外省市(即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凭证》原件1份。

3.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1份。

4.将上述材料交给本市参保单位或存档缴费机构,由本市参保单位或存档缴费机构带公章到社保转移窗口办理。

外省转入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向社保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并填写养老、医疗保险转移申请表,符合转移条件的,社保中心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外省社保经办机构寄出。

2.外省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向社保中心寄出,并将养老保险的转移基金划转到社保中心,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需转移的,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转移金额划转到社保中心。

3.社保中心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和转移金额,并办结养老、医疗保险的转入工作。

二、申请灵活就业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就发[2006]160号)的文件规定,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45周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实现灵活就业满30日,并在户口所在地社保所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从事家政服务与社区居民形成服务关系,或在区县、街道(乡镇)、社区统一安排下从事自行车修理、再生资源回收、便民理发、果蔬零售等社区服务性工作,以及符合“一有三不固定”即有劳动能力,没有固定工作单位,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能够取得合法收入的其他灵活就业工作,携带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去户口所在地社保所申请灵活就业。

(平谷区)

社保补缴是否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咨询:本人是外地农业户口,在一家北京企业上班到至今,单位未替我缴纳社保,请问可以补缴吗?能不能与单位通过仲裁诉讼来要求单位向社保中心补缴?

解答:您在本市企业工作,用人单位应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因用人单位未参加养老保险或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单位与个人的养老保险费,致使农民工不能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的标准予以补偿。如果缴费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可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投诉。

(市人力社保局)

一老一小如何跨区办理?

咨询:我户口在密云,现住在市里,儿子快一岁了。出生时错过了办理”一小“,现在要赶在今年办理。不知是否可在居住地办理”一小“?

解答:如果您的孩子属于本市城镇户口,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 京政发[2010]38号文件的规定,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老年人、无业居民、非在校(非在托)少年儿童,可由本人或家属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参保人员应于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自次年的1月1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缴费一年以上且继续连续缴费的可享受门(急)诊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视为连续缴费。具体办理手续的问题,请向社保所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咨询。

(市人力社保局)

工作居住证注销后,一老一小保险还能续交吗?

咨询:工作居住证注销后,孩子办的一老一小保险还能续交吗?孩子的社保卡还能继续用吗?

解答:依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0〕287号规定,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小学、初中、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学校、工读学校和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就读的在册学生,以及参保缴费当年年龄在16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托幼机构儿童和散居婴幼儿(以下简称“学生儿童”)。

包括以下人员:

1.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非在职非北京生源的学生;

2.在京接受义务教育的华侨适龄子女;

3.经国家和市有关部门批准,在本市学校开设的新疆班和西藏班就读的学生,以及在北京西藏中学就读的学生;

4.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在外省市就读且没有参加当地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

5.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就读的学生;

6.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且年龄在22周岁以下的高考复读生;

7.符合本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享受免收借读费的非本市城镇户籍的原北京知青子女、随军家属中的适龄学生儿童、在京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子女、在京投资台商及其雇员(台胞)子女、本市引进人才子女、留学回国人员子女;

8.父母一方有本市非农业户籍的学生儿童;

9.取得《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的子女;如您的工作居住证已经注销且不附合上述文件规定的参保范围,则不能继续办理参保手续。

(市人力社保局)

住院医保报销的特种病有哪些?

咨询:城镇退休人员住院医疗医保的上限是多少?哪些疾病是特种病?特种病的医保上限是多少?

解答:依据《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0〕100号规定: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10万元,住院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20万元。

患恶性肿瘤需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肺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的参保人员,可按相关规定在本人选定的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特殊病种备案申请,并完成备案。

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医保发[2004]22号规定,“特殊病种”结算周期起始日期自完成审批手续后,首次发生门诊“特殊病种”或住院费用时开始计算。住院病人以入院时审批信息为准。“特殊病种”结算周期为360天,若结算周期超出审批期限,定点医疗机构应告知参保人员继续办理“特殊病种”的审批手续。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患恶性肿瘤需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需长期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手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治疗的患者,办理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后,其发生的医疗费用每360天为一个结算期,其中包括在此期间治疗特殊疾病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和治疗其它疾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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