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武汉黄陂区小升初最新政策及方案出台
朋友圈营销实战课,带你从0到1开启副业收入过万黄陂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教基〔2018〕13号)等文件精神,规范做好2018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依法组织入学、坚持以区为主、保持政策稳定、优化工作程序、均衡配置资源、分散热点问题”的总体要求,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切实体现政府行为,强化政府责任。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的宣传、发放工作。依法依规确定《通知书》发放对象,确保义务教育政府通知入学率100%。根据本区人口分布及学校布局状况,在确保公平、相对就近入学的前提下,规范做好新生入学管理工作。
二、工作程序
(一)提前登记造册,做到登记对象无遗漏
5月份,各街(乡)教育总支要按照《义务教育法》“凡是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规定(周岁的计算以每年的8月31日为统计时限),于5月31日前,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做到无遗漏。登记对象必须具有辖区户籍或房产。登记办法由街(乡)教育总支确定,可以由家长携带相关证件(户口本、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到指定地点登记,也可以由学校安排教师入户登记,有条件的街(乡)还可以通过网上平台登记。每一名适龄儿童只能登记一次。登记办法确定以后,各街(乡)教育总支要及时向社会公示。
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由各街(乡)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街(乡)教育总支和学校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杜绝漏登、瞒登、错登、假登行为。
武汉市以外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31日前,持我区居住证、就业证明(或经营许可证),到居住地所在街(乡)教育总支登记,实行统筹安排入学,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凡在5月31日前未按要求进行登记的,8月25日至30日到所在街乡教育总支补办手续。
按照《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拆迁户子女,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证明、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深入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等工程,凡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我区的人员,其子女均可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其落户所在街(乡)教育总支安排入学。
(二)合理划定范围,坚持相对就近入学
1.小学
各街(乡)教育总支根据登记的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社区单元等因素,按照学校招生计划数量,为每所学校划定服务范围并于6月13日以前报区教育局基教科,经区教育局审核以后,6月15—18日由各街(乡)教育总支负责向社会公示。
当学校学位不足时,优先安排服务范围内户籍与住房一致的学生,无法安排的学生由街(乡)教育总支合理调剂到街(乡)内其他相对就近并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2.初中
继续坚持以单校划片为主要方式,按照相对就近、对口直升的原则,合理有序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1)街(乡)辖1所初中,该初中对口其辖区所有小学;
(2)街(乡)辖2所或以上初中,按原乡镇行政地域初中对口其辖区小学;
(3)前川地区4所初中对口如下:实验中学对口前川一小、二小;双凤中学(含鲁台校区)对口前川五小和原鲁台片区村小;前川三中对口前川四小、六小,鉴于前川一小、二小毕业生总数大于实验中学可提供的学位数量,按照就近和自愿(靠近前川三中)的原则,从前川一小划分110名学生到前川三中;环城中学对口前川三小和原环城片区村小;
(4)二八八小学对口滠口中学;大潭小学对口三里桥中学;木兰乡朝阳小学学生按就近和自愿的原则,部分对口塔耳中学,部分对口研子中学;
(5)盘龙城开发区初中招生入学办法由盘龙城开发区教育总支确定以后对外发布;
(6)四黄中学招生计划300人,除接纳施教区内65人以外,面向区内学位不足或新生基数较大(400人以上)的盘龙一中、滠口中学、横店中学、武湖中学、实验中学、双凤中学、前川三中等七所学校《通知书》持有者招收235人,不招收区内其他学校施教区的生源。当报名人数大于235人时,通过电脑摇号确定招收名单。符合条件申请就读四黄中学的学生,由学生家长持《通知书》(家长联)于7月3日一天到四黄中学登记(区教育局安排专人在四黄中学办理登记手续),过期不予办理。7月5日区教育局组织专班进行摇号、录取工作。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在《通知书》(家长联)上将对口学校改派为四黄中学;未被录取的学生,持《通知书》(报到联)到原对口学校报到。
(三)全区统一印制,依规发放入学通知
1.初中七年级新生
6月6日前,各街(乡)教育总支到区教育局基教科领取由区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并指定了对口初中学校的《通知书》和《区教育局致全区小学毕业生家长的一封信》,6月15日前向小学毕业生下发《通知书》和《一封信》。
2.小学一年级新生
6月20日以前,各街(乡)教育总支将辖区内各小学拟入学新生名册报区教育局基教科,并领取《通知书》,7月3日前将《通知书》发放到学生家长手中。
(四)依法依规办事,按时办理入学手续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报到,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2018年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新生报到时间均为7月5—6日。
三、相关规定
(一)关于按计划招生的规定
(二)关于新生学籍管理的规定
(三)关于择校生的规定
(四)关于新生异动的规定
(六)关于特殊人群入学的规定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