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居住时间”信息暂住证及纳税凭证/社保凭证审核说明
在京居住时间证明: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居住登记卡》,或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连续缴纳6个月个人所得税的凭证(以下简称“纳税凭证”),或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五险)的凭证(以下简称“社保凭证”)。
《暂住证》审核条件: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有效期尚不满6个月的,该《暂住证》有效期的起始时间应与前一个《暂住证》有效期的截止时间间隔不超过1个月。
纳税凭证或社保凭证:连续纳税或缴纳社保6个月的起止时间是指,申领居住证当月的上上月前推连续缴纳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