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公布有偿补课举报电话 出现“点招”“占坑班”校长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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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umblePlant 米粒妈咪课堂  ← 点击红色字,关注公众号
2018-05-18 10:05 字数 2012 阅读 731评论 0

3月1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长效治理工作的意见”,并公布了有偿补课举报电话。

哪些问题可举报?

市教委明确了治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七)严肃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如何举报?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常态接受社会监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市教委公布监督举报电话:96391首都教育咨询服务热线;

举报邮箱:youchangbuke@bjedu.gov.cn;

来信地址: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举报有偿补课(收);邮编:100031。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应公布监督举报渠道,并由学校告知每位师生和家长。

此外,意见还指出:

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强化内部管理,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党政领导带头执行规定,坚决杜绝学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并加强对教师从教行为的管理,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中小学校长、书记和学校班子成员承担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直接责任,对出现“点招”、“占坑班”问题的单位,区招生考试部门负责人、校长要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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