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等八部门印发北京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企业管理】让人力资源赋能业务增长北京市教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北京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9-2020年)》,《提升计划》明确指出,到2020年,努力使北京市每一个残疾儿童少年能够在公平、包容的环境中接受适宜的教育,优化特殊教育供给,提升特殊教育质量,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近日,北京市教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北京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9-2020年)》,《提升计划》明确指出,到2020年,努力使北京市每一个残疾儿童少年能够在公平、包容的环境中接受适宜的教育,优化特殊教育供给,提升特殊教育质量,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在通州建设市级特殊教育中心在通州区规划建设集教育教学、医疗康复、人才培养、科创研发和国际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高水平现代化市级特殊教育中心,通过高端引领整体提升特殊教育公共服务品质。在自闭症及特殊儿童高发地区建设示范性自闭症教育康复基地以及示范性学区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在距离特教学校较远且到校就读困难残疾学生集中区域,就近在普通中小学布点建设特教班。
给予多项政策倾斜将特殊教育纳入市级优质教育资源统筹机制,在教师编制、引进非京生源毕业生、绩效奖励等方面给予支持,促进特殊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制根据残疾学生身心特点,采取正面教育、典型引路等多种方式,加强残疾学生自强、自立、自尊意识的培养。加强师德建设,把教师服务残疾学生的师德表现纳入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考核内容,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制。
配备专业班主任和教师依托融合教育发展基础较好的普通学校建设学区融合教育资源中心,为学区内普通中小学开展融合教育提供支持。逐步为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儿童少年配备具有特殊教育专业知识的班主任和专业教师。
完善四级教研网络落实国家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完善市、区、学区、学校四级教研网络,将特殊学生的学习需求纳入到普通教育教研机构的教学指导和专业支持中。
扩大特殊教育师范专业招生规模根据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扩大特殊教育师范专业招生规模,支持市属高校增设特殊教育相关专业。在普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中增加一定比例特殊教育通识课程。建立特殊教育骨干教师交流制度,鼓励特教教师跨校任教,跨区合作开展教学研究。
支持特殊教育数据库建设支持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引进优秀教科研人才,加强市级特殊教育研究与指导队伍建设以普教和特教协同发展方式。支持特殊教育数据库、专家资源库、评估工具库建设。加强课程教材、教育教学、筛查评估、质量评价等方面的研究。
开展学前三年基本教育康复服务制定学前三年基本教育康复服务标准及管理办法。扩大学前教育康复学位,鼓励普通幼儿园、经市级相关部门认定的康复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接收残疾儿童并依据标准提供基本教育康复服务。在特殊教育学校增加学前部或附设特殊(融合)幼儿园,每个学区至少要有1-2所幼儿园拿出部分学位接收残疾儿童。力争到2020年学前三年基本教育康复服务覆盖到全市3-6岁残疾儿童。
优先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完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优先保障机制,当片区内学校学位紧张时,优先保障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对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实行专业筛查,科学评估,合理安置,“一人一案”。对无法入校的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各区制定送教上门实施办法。
普及残疾学生高中阶段教育完善普通高中招收残疾学生政策,按照就近适宜原则,依据学生学业水平和发展需求确定高中阶段安置方式。建设以就业为导向的实习实训基地,提供支持性就业教育服务。
对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零拒绝”为残疾人参加高考高招提供平等机会和合理便利。市属高校对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零拒绝”。支持市属高校加强无障碍环境改造,扩大招收残疾学生的专业类别,参与融合教育试点工作。
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支持职业教育院校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就业指导。支持普通高校、开放大学、成人高校、社区学院等面向我市残疾人开展继续教育和远程教育。
“四免多补”扩大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小学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列支范围。逐步对学前至高中阶段的残疾儿童少年在现有“三免两补”的基础上增加至“四免多补” 即免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住宿生的住宿费、免伙食费,补交通费、特殊学习用品费和校服费等内容。为各学段残疾学生提供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绩效奖励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市级绩效奖励向承担跨区任务的特教教师倾斜,区级绩效奖励向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资源教师、巡回指导教师、普通学校承担融合教育任务的教师倾斜。各区要为巡回指导教师和送教上门教师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发放必要交通补助。
搭建普特融通的课程资源建立从3岁起各年龄段残疾儿童少年信息数据库,搭建普特融通的课程资源和教师专业发展信息化平台,通过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课程内容呈现、信息获取、识别手段和学习方式的无障碍,为残疾学生学业水平的提升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建立特殊教育专业委员会在市、区层面建立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开展残疾儿童少年的评估安置鉴定、教学指导、教育康复、质量监控与评价等工作。在普通学校建立融合教育推行委员会制度,为特殊需求学生提供行政与专业服务。
鼓励社会力量提供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特殊教育机构,支持特教学校和开展融合教育的普通学校、幼儿园向社会购买经市级相关部门认定的非营利性特殊教育机构提供的康复训练、生活保育、就业辅导等教育辅助性专业服务。
加强医教合作加强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康复机构、教育机构的合作,通过共建实验室、研究中心等方式深化相关研究,协力探索预防、筛查、早期干预、康复、教育等方法,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精准、优质的专业服务。
加强家教合作学校家长委员会应含本校就读残疾学生的家长。扩大对家长群体的专业支持与服务,逐步建立家长志愿者服务机制。开办家长学校,充分发挥家庭在残疾学生教育和康复中的重要作用。
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引进和培养特殊教育高端人才,加快提升我市特殊教育水平。推动京津冀在课程建设、师资培训、远程教学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落实政府责任
各级政府要切实解决制约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瓶颈问题。各区政府要制定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落实方案,于2018年4月30日前报市教委备案。
明确部门分工
各地要建立分工协作机制,教育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卫生计生部门和民政部门等要协调并进,群策群力。
强化推动落实
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强化各级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市区两级教育督导部门将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落实情况纳入教育督导重点工作。
营造良好氛围
广泛宣传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重要意义,宣传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成就和优秀残疾人典型事迹,引导全社会提高对特殊教育的积极认识,动员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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