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居住证确认单代替工作居住证,能否按照京籍入学?又该如何办理
按照往年来看持有北京工作居住证幼升小是按照京籍对待的,那么当北京工作居住证变成工作居住证确认单,孩子还能按照京籍入学吗?该如何办理该证件?需要哪些资料?流程如何?
按照往年来看持有北京工作居住证幼升小是按照京籍对待的,那么当北京工作居住证变成工作居住证确认单,孩子还能按照京籍入学吗?该如何办理该证件?需要哪些资料?流程如何?
工作居住证确认单替代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对孩子入学有没有影响目前2018幼升小入学政策暂时没有出台,工作居住证确认单如何幼升小不确定,但是不少家长反馈,工作居住证确认单上面多了单位注册地址的选项,或许意味着如果住宅地址与单位地址不再统一区,将会影响孩子入学。
米粒妈妈网小编温馨提示:
不少家长反馈,在办理工作居住证的时候,相关工作人员给下发的是工作居住证确认单,办理的流程、而且在网上可以随时下载,由于目前2018幼升小入学政策暂未出台,工作居住证确认单能否代替工作居住证办理入学还不太清楚。
但是,从已经办理工作居住证确认单家长反馈情况来看,该证件功能与北京工作居住证同样有效。
哪些人可在北京办理可申请《工作居住证》的几类人包含:
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
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
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特殊领域、特殊行业的紧缺急需人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经办人提供);
(2)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单位经办人直接通过系统打印),申请办理报告(由申请单位撰写,需注明单位和个人业绩、能力、贡献等基本情况事项);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在京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提供其中一项即可):本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协议和租赁税票单据(由街道租赁房屋税务征收部门出具);住单位公房的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居住证明;居住亲友住房的,出具房产证及亲友双方签署的声明(网上已提供模板)和双方身份证;
(5)聘用(劳动)合同(由单位提供);
(6)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本人持身份证到地税部门打印,税单注明由本单位代扣代缴并加盖单位财务章);
(7)近期一吋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8)诚信声明(本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还要加盖公章);
(9)随往配偶的,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及配偶在京工作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10)随往子女系户籍地计生政策范围内生育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系户籍地计生政策外生育的,须提供所有随往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及其他可证明与申请人有直系血缘关系的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申请人向聘用单位申请,由聘用单位向其所在区人力社保局申请,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合格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市人力社保局审批通过后由区人力社保局制作证件反馈聘用单位,由聘用单位将证件交申请人。
持证可享受什么待遇持《工作居住证》在以下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1)其子女在京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收借读管理费;
(2)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房、批准上市的已购公房和存量房,按有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3)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可在本市办理因私出国商务手续;
(4)可申请办理驾驶证或临时驾驶证以及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5)可在本市创办企业,可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申请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和科技项目资助;
(6)可列入本市人才培养计划,并可参加本市有关人才、专家奖励项目的评选;
(7)可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执业(职业)资格注册登记;
(8)可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续签
持证人员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后,申请单位继续聘用的,应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办理续签手续;超过有效期限一个月未办理续签手续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自然失效。
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应提供的材料:
(1)系统打印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申请表》并盖章(一式两份),申请单位报告;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3)持证期间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4)持证期间由聘用单位在京连续代扣代缴个税证明;
(5)《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单位变更
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应从原聘用单位离职之日起两个月内提出聘用单位变更申请。逾期不申请的,工作居住证失效。
如因新聘用单位试用期较长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聘用单位变更的,申请人可申请个人延期注销,个人延期注销期最长为6个月。
注销
申请人在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与申请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聘用单位应在其离职之日起5日内申请工作居住证注销。
区县人力社保局和市人力社保局将随机调查工作居住证申请人和聘用单位是否存在真实聘用关系,对于申请人已离职而聘用单位未及时办理工作居住证注销的按聘用单位虚假申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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