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附属中学2011年提前自主招收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杭教高中〔2011〕6号)有关“2011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学校提前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学校办学特色,特制定我校2011年提前自主招收特长初中毕业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依据和原则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浙大附中的办学优势,体现新课程改革的理念,按照学校发展需要,发现、选拔具有一定特长的初中毕业生,实施因人施教,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实现学校跨越式可持续发展;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学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负责对确定的拟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审核、上报。
组长:张慧慧
成员:朱霖、丁筱华、金源、顾建辛、刘敏、高炜、屠晓丹
2.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提前自主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请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素质、专业水平的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组长:丁筱华
副组长:刘敏、高炜
成员:李刚豪、陈云飞、邓肖文、何黎明、夏晓忠、叶梅莉、刘晓星、吕晓姿、裘萤
3.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确保其公正、公平。
组长:朱霖
成员:顾建辛、翟平、屠晓丹、陈万显
三、招生对象及计划
(一)招生对象
1.基本条件
同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杭教高中〔2011〕6号)文件及其附件所确定的招生对象和范围。
2.前置条件
综合评语中的操行等第须合格及以上,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全部合格且其中获得A等项数3项及以上,初中毕业实验操作考查合格。
(二)招生人数和要求:
体育类22名,艺术类3名,总计25名。
1.艺术类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学组独唱、重唱(四人及以下)、独奏、重奏、协奏、齐奏(四人及以下)、独舞、双人舞、三人舞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者。
(2)初三年级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声乐、器乐或舞蹈)优秀团员称号者。
2.体育类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短跑类(男女各招1名),2011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组前8名或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获得者。
(2)中长跑类(男女各招1名)2011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组前8名或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获得者。
(3)跳类:(男女各招2名),2011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组前8名或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获得者。
(4)投掷:(男1名),2011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组前8名或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获得者。
(5)定向:(1名)2011年杭州市中学生定向比赛初中组个人项目第一名。
(6)游泳:(2名)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获得者。
(7)健美操:(男女各招1名),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学生健美操初中组个人项目(三人及以内)前三名(含第三名)
(8)男子排球:(5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获得者。
(9)女子排球:(3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获得者。
四、报名考试和录取方法
(一)报名
1.符合我校提前自主招收特长生条件的市区初中毕业班学生,向所读初中学校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2011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提前自主招收特长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所读初中学校负责审核学生所填写的《报名表》,签署意见,加盖学校公章,学生携带《报名表》及相关特长证明材料和本人体育中考准考证,于5月4日自行来我校报名(曙光路89号),联系电话:87961516。
2.符合我校提前自主招收特长生条件的个别生,凭杭州市教育局已审核过的“个别生中考文化课考试报名单”于4月29日到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华浙广场9号)领取并填写《报名表》,5月4日凭《报名表》和相关特长证明材料自行到我校报名。
(二)资格审查
我校提前自主招生办公室对报考我校的特长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名单报市教育局高中处审核同意,由我校于5月19日前发放测试证。
(三)考核
1.考核时间:2011年5月21日上午半天。
2.考核地点:浙大附中(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3.文化考试科目、形式、时间、计分如下:
考试科目考试形式考试时间满分值
语文闭卷8:00—9:00100分
数学闭卷9:15—10:15100分
英语闭卷(无听力)10:30—11:30100分
4.面试:心理40分,专业30分,行为对话30分,合计100分。
(四)公示和录取
1.学校依据特长生招生计划和以下原则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1)体育类:考生文化课考核与面试成绩合计不低于150分,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5分者,按项目分男女以比赛名次或获奖等级高者优先录取,当比赛名次或获奖等级相同时,以文化课与面试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艺术类:考生文化课考核与面试成绩合计不低于250分,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5分者,按项目分男女以比赛名次或获奖等级高者优先录取,当比赛名次或获奖等级相同时,以文化课与面试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如符合条件的报考学生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将酌情减少或放弃该类、该项目招生计划。
2.拟录取学生名单于5月23日在我校网站(www.hzzdfz.com)公示三天,同时通知考生所在的初中学校在公示栏中公示三天,并将拟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高中处,由市教育局高中处在杭州教育城域网(www.hzedu.net)同时公示三天,征求学生、教师和学生家长意见。
3.公示无异议,经杭州市教育局批准,5月26日由招生学校发放特长生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学生到初中学校办理离校手续,6月1日上午9:00前到我校报到。
4.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并被查实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5.录取学生视为已获得高中学籍,不再参加当年中考。
招生办法由学校提前自主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961516、87963128。
浙江大学附属中学
二〇一一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