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余杭第二高级中学特长生招生方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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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菇娘 米粒妈咪课堂  ← 点击红色字,关注公众号
2018-05-09 10:12 字数 5861 阅读 1958评论 0

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浙江省中考改革的指导意见,为积极推进新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发展个性特长,推进我校多样化、特色化建设,根据《余杭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余教(2019)237号)文件的有关政策,特制定本校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生对象

在余杭区初中学校就读的省内户籍的应届初三毕业生(含符合“两个三年”非省内户籍的学生),且符合招生学校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报名条件者。

二、特长生类别和计划招生数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道德情操,遵纪守法,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无违纪处分记录。

2.有远大理想,有较强的人生规划意识和自主学习能力。

3.综合素质测评等第全部合格且在此基础上再获得2A及以上。

4.体艺成绩优秀,有较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重大疾病。

(二)体育类特长生报名条件

在2019学年余杭区初中毕业综合素质测评中“运动与健康”项目为A级,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初三期间获余杭区及以上中小学田径运动会单项(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前三名。

2.初三期间获余杭区及以上中学生男子篮球比赛前二名的主力队员(首发名单)。

3.初三期间获余杭区及以上中学生女子篮球比赛前六名的主力队员(首发名单)。

4.初三期间获余杭区及以上中学生健美操比赛前二名的上场队员(参赛名单)。

5.初三期间获余杭区及以上中学生男子足球比赛前二名的主力队员(首发名单)。

(三)艺术类特长生报名条件

在2019学年余杭区初中毕业综合素质测评中“审美与艺术”项目为A级,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特长生测试A级及以上。

2.初中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艺术节个人项目(美术:绘画或书法、篆刻)三等奖及以上或获余杭区中小学艺术节个人项目(美术:绘画或书法、篆刻)一等奖。

3.初中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艺术节个人项目(音乐——器乐类)三等奖及以上或获余杭区中小学艺术节个人项目(音乐——器乐类)一等奖。

四、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5日前。

2.材料递交:2019年4月5日前初中学校以集体推荐的形式递交有关材料,材料送至余杭第二高级中学教务处(1)(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临平人民大道1501号,邮编311100,联系电话:0571—89177008或0571—89177005),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材料均应客观、真实,若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测试和录取资格,并报教育局追查责任。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余杭区2019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推荐表》(附件)

(2)初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资格审查:学校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于4月12日前确定参加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测试名单,上报区教育局高中科,并通知相关初中学校或本人。考生也可登陆我校校园网查询(www.yerg.net)。

4.专业及综合素质测试:2019年4月15日(周六)进行,测试地点:杭州市余杭第二高级中学。

五、考核及录取

报名参加特长生考试的学生需参加我校的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测试,以及统一的高中招生文化课考试,按一定比例计算综合成绩(201901101734557.jpg),择优录取。

我校特长生专业及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如下:

1.田径类专业及综合素质测试项目(满分200分)。

测试考生男子在100米、200米、400米、800米项目中任选一项测试。

2.篮球类专业及综合素质测试项目(满分200分)。

(1)摸高(2)全场综合运球(3)2分钟定点投篮(4)实战技评


3.健美操专业及综合素质测试项目(满分200分)

(1)纵叉(2)仰卧起座(3)俯卧撑(4)平板撑(5)操化动作自选

4.足球类专业及综合素质测试项目(满分200分)。

(1)行进间颠球(2)20米运球绕杆(3)25米定位球踢准(4)实战能力

5.绘画、书法、篆刻专业及综合素质测试项目(满分200分)

(1)现场临摹一幅作品(80分)(2)现场命题创作一幅作品(120分)

6.器乐类专业及综合素质测试项目(满分200分)。

(1)默奏练习曲、独奏曲各一首(各80分)(2)独立视奏曲目片断(40分)。

通过我校专业及综合素质测试(根据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测试情况,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学生名单,于2019年4月18日公示在杭州市余杭第二高级中学校园网上,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经区教育局批准,将成绩纳入特长生综合成绩。待中考成绩公布后,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结合中考成绩(中考成绩需在全区参考人数的前60%以内)择优确定录取人数,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提前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根据余杭区教育局有关招生政策的规定,凡被我校录取的特长生,即取得我校学籍,将不能报考其他学校。

六、监督保障

余杭区教育局监察室、高中教育科对我校特长生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投诉受理电话:0571—86224451,0571—86224516)。

学校联系电话:89177389、89177019

八、附则:

本办法由杭州市余杭第二高级中学校长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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