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武汉初中毕业学生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认定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2年初中毕业学生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武教体卫艺〔2012〕11号
各区教育局,武汉化工区社发局,局有关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学校体育、艺术教育事业发展,培养体育、艺术人才,满足学生体艺特长发展要求,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经研究决定,我市2012年继续在特色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现将特长生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特色高中学校
1.体育特色高中名单(15所)
育才高中建港中学
弘桥中学三角路中学
东湖中学钢城四中
马房山中学洪山区关山中学
蔡甸区五中吴家山四中
汉南一中黄陂六中
新洲区阳逻高中武汉开发区一中
常青第一中学
2.艺术特色高中名单(35所)
武汉二中汉铁高中市实验学校
江岸区育才高中(美)市六十八中市十二中(美)
市十七中市二十九中市二十三中(美)
弘桥中学市建港中学市三十九中
湖大附中水果湖高中华师大一附中
三角路中学市十四中(美)东湖中学
关山中学长虹中学(美)马房山中学
市四十九中武钢三中钢城四中(美)
钢都中学(美)钢城十六中(美)武汉开发区一中
武汉开发区汉阳三中蔡甸区五中汉南一中
江夏区实验高中吴家山中学黄陂六中
新洲区城关高中常青第一中学
注:(美)指单设美术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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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长生资格认定办法
(一)免试对象
初中学段内参加市艺术小人才比赛获得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初中学段内参加2011年市教育局与武汉地铁集团联合举办“把武汉画在地铁里”中小学生优秀绘画作品征集活动中获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初中学段内参加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单项前5名,集体项目(田径)前三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免于参加特长生专业测试,直接获得特长生资格。
(二)测试认定
参加测试认定条件:在初中学段内,未获市级奖项,但获得区级比赛三等奖以上者(含三等奖)及区级田径运动会单项前8名、集体项目前6名的队员,志愿报考特色高中相应专业的应届初中毕业,须参加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者方能取得特长生资格。
三、免试认定手续
凡符合免试条件的学生持获奖证书原件及学校证明(含学生学号),在本校或区教育局体卫艺科(站)申请免试并填写免试登记表。4月11日前各区将免试生登记表及获奖证书(复印件)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审核备案,过期未办理免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免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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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专业测试项目及办法
(一)音乐类
1.测试项目
专业特长(每位考生限报声乐、器乐、舞蹈中的1项参加测试);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声乐:演唱自选歌曲1首(通俗歌曲除外);
(2)器乐:演奏自选乐曲1首(吉它、竖笛、口琴、口风琴、电子琴除外);
(3)舞蹈:表演自选片断(街舞除外);
3.除钢琴、古筝、架子鼓外,其他乐器由考生自备。
(二)美术类
1.测试项目:(1)素描;(2)色彩。
2.记分办法:每项满分100分,每项按得分的50%计入总分,两项总计100分。
3.考试内容及要求
素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静物素描1张。
色彩: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静物色彩画1张。
(三)体育(田径)
1.测试项目
必测项目:1500米(男)、800米(女)、立定跳远、100米。
自选项目:由考生自选一个主项(田径项目)参加测试。
2.评分标准
按市统一制定的体育特长生测试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3.如考生自选项目与必测项目相同,可不参加自选项目的测试,以必测项目的成绩为准。
4.测试以必测项目的平均分的40%,自选项目的60%的分数计算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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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测试报名手续
1.各区体卫艺科(站)报名负责人于4月6日前到市教育局体卫艺处领取准考证。
2.考生持近期登记照一张和毕业学校证明(含学生学号)及获奖证书原件在本校或各区体卫艺科(站)报名。
3.各区体卫艺科(站)尽快将本单位报名邮箱报送至市教育局体卫艺处邮箱(whjy65608466@163.com),以获取电子报名登记表。报名负责人按专业、考生序号等不同代码设置准考证编号,填写电子登记表(一式两份),于4月11日前将考生报名登记表以附件形式发至市教育局体卫艺处邮箱(免试生名单一并填写电子登记表并在备注栏注明“免试”),并将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并办理手续。
六、测试时间
美术、体育:4月21日
音乐:4月22日
七、测试地点
体育、音乐:水果湖高级中学
美术:育才美术高中
八、经费
报名参加测试的考生,缴纳25元测试费(已经市物价局批准),用于组织测试工作。
九.东西湖区、江夏区、新洲区、蔡甸区、黄陂区、汉南区等教育局参照此方案,组织有关工作,并将测试结果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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