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保证2013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实施,现将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能,明确工作职责,加强队伍建设,保障工作经费,进一步加强对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切实履行招生考试职责,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做好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数据报送等工作。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作为省教育厅对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严格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
加强招生计划和录取管理。各市(州)和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对民办学校要根据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统筹安排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学校未经省批准不能跨市州招生;未经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不能取得高中阶段学籍;严禁委托社会个人和中介招生;严禁各类有偿招生活动。各市(州)招生考试部门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录取数据报省招办。
三、加强信息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各市(州)要按照全省统一的信息标准,进一步完善信息采集流程,细化信息工作规则,加大人员培训力度,特别要加强对初中学校和各中职学校信息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要加强对考生信息特别是关键信息的检查、比对,做到无遗漏、无重复、无错误。要严格招生工作系统帐号、密码等保密信息的管理,对工作中需要阶段性保密和涉及考生个人的信息,任何人不得擅自泄露和篡改。加强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全部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
四、做好“飞翔计划”招生工作,认真完成招生任务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省级示范高中招收农村学生“飞翔计划”的通知》(鄂教基[2012]7号)要求,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飞翔计划”实施规划,协调县、校结对协议的签订和执行,加强“飞翔计划”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飞翔计划”实施方案,协调、督促高中学校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各级招生考试部门要积极做好招生宣传、结对协调和招生录取工作。参加“飞翔计划”招生的高中学校,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实施办法和学生培养、管理方案。跨区域结对招收“飞翔计划”的省级示范高中学校,要积极与结对市县协商,签订合作协议、制定招生办法,完善招生措施,保质保量完成招生任务。
五、强化制度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高度重视考试安全,切实加强命题、制卷、运输、保管及考试实施、评卷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与监控,预防和杜绝失密、泄密事件发生。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示制度。考生的优录、加分、免试和“飞翔计划”录取考生等信息要及时进行有效公示,未经有效公示的考生不能享受优录政策。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对考生、家长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进一步做好宣传和服务工作,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和信息。认真做好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附件:1、湖北省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2、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信息标准
湖北省教育厅
2013年2月22日
附件1:
湖北省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
各市(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各省级示范高中分校计划和“飞翔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其他普通高中分校计划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分解下达。
优质普通高中分校计划按初中毕业生人数平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比例不低于80%。
中职学校招生计划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由省招办统一汇总下发各市(州)招生考试部门。
各市(州)招生考试部门汇总本地招生计划及相关说明,统一对社会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条件
在我省初中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均可在学校所在地参加报名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
在我省初中就读并获得我省初中学籍的外省户籍随迁子女可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中考,其报名、考试、录取等方面享受我省户籍考生同等待遇。
具备我省户籍但在省外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回我省参加中考,可持外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初中学籍证明,经户籍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名。
2、报名时间
中考报名统一于3月初开始,4月底截止,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市(州)自行确定。对未参加中考,愿意就读中职学校的初、高中应、往届学生,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要安排专门时间,补办这些考生的报名手续。
3、报名信息采集
考生原则上在其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办理报名手续。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往届初中毕业生到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报名。
从2013年起,我省使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gzjd.hubzs.com.cn。
网上报名由初中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统一协调。
考生的报名信息可由考生直接在网上报名系统上输入,也可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从初中学籍库中直接导入。经核对后的考生报名信息作为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的依据。考生报名期间,各市(州)要安排专门时段采集考生的图像信息。
4、报名信息管理
考生报名信息由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管理。要加强对报名信息,特别是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初中省编学籍号等关键信息项的检查核对,确保无遗漏、无重复、无错误。没有省编初中学籍号或省编学籍号有误的考生不能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中考报名信息报送省招办截止时间为5月10日。
报考中职学校的考生补报名信息报送截至时间为11月20日。
5、优录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优录政策。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审核优录名单并予公示。优录名单于2013年5月10日前报省招办备案。
三、填报志愿
1、填报志愿时间
中考填报志愿时间统一于5月上旬开始,7月10日截止,具体填报时间由各市(州)自行确定。
2、志愿信息采集
填报志愿工作在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由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2013年考生填报志愿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填报志愿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
网上填报志愿前,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向考生下发初始用户名和密码。考生用初始密码登录后,必须修改密码方能进行填报志愿操作。考生填报志愿时,要依据本人意愿选择填报的批次、学校和专业,考生所填志愿在网上提交后方能生效,为确保志愿生效,考生应在提交志愿后,对所填志愿进行检查核对。
3、填报志愿组织管理
各市(州)要合理安排志愿批次结构,为考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要组织网上填报志愿的培训和演练,使考生熟悉网上填报志愿流程。
填报志愿以初中统一组织为主,原则上要集中组织考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要尊重考生的意愿,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严禁强迫考生填报或更改志愿,严禁代填、代改志愿。要加强保密教育,避免学生遗失或泄漏填报志愿密码。
填报志愿前,考生及其监护人应充分了解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招生学校情况及相关注意事项,慎重选择,妥善填报,要保管好自己的填报志愿密码。因考生及其监护人原因,造成志愿错填或漏填,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4、志愿信息管理
考生志愿信息由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管理。志愿信息报送省招办截止时间为7月15日。
四、考试
考试科目设置及时间安排按《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和<湖北省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的通知》(鄂教基[2007]7号)文件要求执行。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认真开展考务培训,严格工作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提供人性化服务,创设良好的考试环境,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五、命题、评卷与划线
命题、评卷和划线工作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由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市(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命题工作保密规定,并严格贯彻执行,确保命题工作安全无误。
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要制定和完善评卷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加强对评卷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开展岗前培训。要积极推行网上评卷,提高评卷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在评卷结束后,应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分数情况,分批次确定各类学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录取条件并对社会公布,同时报省招办备案。
六、录取
1、录取时间
普通高中学校集中录取时间为7月中旬至8月上旬。安排了补录工作的市(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截止时间为9月15日。中职学校录取分两段,集中录取时间与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间同步;补录开始时间为10月上旬,截止时间为11月底。具体录取时间由各市(州)自行确定。
2、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具体录取办法由各市(州)确定。各市(州)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安排录取批次,在录取前要将本市(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报省招办,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各高中阶段招生学校。生源较少的中职学校可以委托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或其他学校代招,要求代招的学校必须出具正式的委托函给委托代招单位。
3、“飞翔计划”录取
“飞翔计划”招生学校为省级示范高中。招生对象为农村户口且初中三年均在农村乡镇学校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飞翔计划”采取县校合作、计划单列、定向招生的招生办法。“飞翔计划”的录取时间原则上应安排在当地县(市)一中指令性计划录取之后,“三限生”计划录取之前。“飞翔计划”录取,可以采取将计划分配到区域内农村乡镇学校的方式,也可以采取按照考生分数录取的方式。
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飞翔计划”生源对象的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学生名单应以书面和网络形式,在学生所在初中和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未经公示或经查实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能参加“飞翔计划”录取。
4、多带带招生考生录取
经省教育厅批准跨市(州)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应在6月下旬前完成招生工作并将录取名单报省招办,经省招办审查后,由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参加所在市(州)的统一录取。
2013年将在部分市(州)开展跨市(州)招生学校招生改革试点,把招生计划下到试点市(州),这部分计划在试点市(州)按照统一考试、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录取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5、省内跨市(州)回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录取
省内跨市(州)回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须由中考所在市(州)考试机构出具中考成绩及录取批次证明,由户籍所在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后在核定招生计划内办理录取手续。
6、中职学校录取
参加中考的考生以及未参加中考的应、往届初、高中学生具备录取到中职学校的资格。
中职学校录取应届初中生,由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在公布的录取时间内,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
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可在集中录取结束后,指定本年内每月的若干工作日,为应、往届初、高中学生等新增生源办理报名和录取手续。
需要为考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普通中专学校,可以在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完录取手续后,到省招办为本校录取名册和通知书加盖湖北省普通中专录取专用章。
7、录取信息管理
考生录取信息由所在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管理。
普通高中学校集中录取信息报送省招办截止时间为8月25日,普通高中学校补录信息报送省招办截止时间为9月25日。
中职学校的录取信息报送省招办截止时间11月30日。
8、录取结果查询
各市(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以凭报名和填报志愿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
七、信息标准及数据上报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按照《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信息标准》执行,对省颁标准中未涉及的项目,各市(州)可以做出补充规定并报省招办备案。
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应分别于考生报名、填报志愿、录取三个阶段工作结束后,通过“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向省招办报送考生报名数据、志愿数据和录取数据。未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招生录取操作的市(州),要将相关数据导入系统后完成上报工作。
录取数据中没有的考生或经比对不符合招生规定的考生,不能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八、信息公示及信息保密
各地和学校要按照有关要求,对社会公开招生政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资格及招生计划、考生优录信息、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公示的信息应保留至当年招生工作结束。
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招生信息的保密工作,除按有关规定需对外公示的信息外,其他涉及到招生工作的信息,要按照信息保密的要求加强管理。要规范招生信息流转环节,明确责任,完善交接手续。重要数据信息要有不同介质的备份。招生信息的更改要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九、违纪违规处罚
考生在招生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经教育行政部门授权的招生考试机构依据招生考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考生以虚报、隐瞒或伪造、编造相关材料,取得优录资格的,取消优录加分;考生利用通讯工具进行作弊,由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的,取消该科目成绩;以上舞弊行为,情节严重的,取消考生当年录取资格。
招生工作人员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并取消其当年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所在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纪律、违规招生、体制外招生、扰乱招生秩序的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相应处理,并追究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责任。
附件2: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信息标准
总说明:
1.以下各表所列数据类型为FoxPro的数据类型,要求类型必须一致,宽度只要小于或等于所列的值就可以,不必改为本文档中所列的宽度。
2.字段名(FieldName)即Foxpro数据库中的列名,必须与所列的一致。
3.表名可以通过直接修改文件名的方法与所列的一致。
4.各地提供的表的表项数(列数)可以比以下所列的多,但以下所列的表项必须有(可以添加一些空列),有些表项的值不能确定,可以令其为空。
5.字段名后标注有“*”的为主键字段。
6.类型中C表示字符型(Char),D表示日期型(Date),N表示数值型(Numeric)。
一、数据表
1.计划信息表
表名:年份(2位)+ JH +市(州)代码(2位).DBF
序号 | 字段名 | 类型 | 宽度 | 含义 | 说明 |
1 | XXDM* | C | 12 | 学校代码 | 参见省统一下发的学校字典库 |
2 | XXMC | C | 60 | 学校名称 | 参见省统一下发的学校字典库 |
3 | PCDM* | C | 1 | 批次代码 | 各地自编 |
4 | JHSXDM* | C | 1 | 计划属性代码 | 参见代码表 |
5 | ZYDM* | C | 6 | 专业代码 | 各地自编,可以为空 |
6 | ZYMC | C | 60 | 专业名称 | 普通高中可以为空 |
7 | XZ | N | 3,1 | 学制 | |
8 | SFBZ | C | 50 | 收费标准 | 学费,元/年•人 |
9 | JHS | N | 5 | 计划数 | |
10 | BZ | C | 200 | 备注 |
2.报名信息表
表名:年份(2位)+ BM +市(州)代码(2位).DBF
序号 | 字段名 | 类型 | 宽度 | 含义 | 说明 |
1 | BMH* | C | 16 | 报名号 | 参见报名号统一编码规则 |
2 | ZKZH | C | 12 | 准考证号 | 各地自编 |
3 | XJSBM | C | 20 | 学籍识别码 | 省学籍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唯一识别码 |
4 | XJH | C | 12 | 初中学籍号 | 从省学籍管理系统的初中学籍库中提取 |
5 | XM | C | 20 | 姓名 | 字间不空,左对齐, 缺字用“?”表示 |
6 | XBDM | C | 1 | 性别代码 | “1”男,“2”女 |
7 | CSRQ | D | 8 | 出生日期 | 年4位,月2位,日2位 |
8 | MZDM | C | 2 | 民族代码 | 参见代码表 |
9 | ZZMMDM | C | 2 | 政治面貌代码 | 参见代码表 |
10 | SFZH | C | 18 | 身份证号 | |
11 | LXR | C | 20 | 联系人 | |
12 | LXDH | C | 30 | 联系电话 | |
13 | TXDZ | C | 60 | 通讯地址 | 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
14 | YZBM | C | 6 | 邮政编码 | |
15 | KSLBDM | C | 1 | 考生类别代码 | 参见代码表 |
16 | BYXXDM | C | 12 | 毕业学校代码 | 参见毕业学校代码统一编码规则,须与初中学籍库中学校代码一致 |
17 | BYXXMC | C | 60 | 毕业学校名称 | |
18 | XZQHDM | C | 6 | 行政区划代码 | 考生户籍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参见代码表 |
19 | JG | C | 20 | 籍贯 |
说明:
考生照片信息:按比例长*宽 1:0.75,最低像素300*225,照片存储为 jpg格式,考生照片的文件名为报名号。
3.志愿信息表
表名:年份(2位)+ ZY +市(州)代码(2位).DBF
序号 | 字段名 | 类型 | 宽度 | 含义 | 说明 |
1 | BMH* | C | 16 | 报名号 | |
2 | PCDM* | C | 1 | 批次代码 | 须与计划信息表一致 |
3 | JHSXDM* | C | 1 | 计划属性代码 | 参见代码表 |
4 | ZYH* | C | 1 | 志愿号 | 用阿拉伯数字顺序表示 |
5 | XXDM | C | 12 | 学校代码 | |
6 | ZYDM1 | C | 6 | 专业代码1 | |
7 | ZYDM2 | C | 6 | 专业代码2 | |
8 | ZYDM3 | C | 6 | 专业代码3 | |
9 | ZYDM4 | C | 6 | 专业代码4 | |
10 | ZYZYTJ | C | 1 | 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 “0”不服从,“1”服从 |
11 | XXTJ | C | 1 | 是否服从学校调剂 | “0”不服从,“1”服从 |
12 | SXTJ | C | 1 | 是否服从三限调剂 | “0”不服从,“1”服从 |
4.成绩信息表
表名:年份(2位)+ CJ +市(州)代码(2位).DBF
序号 | 字段名 | 类型 | 宽度 | 含义 | 说明 |
1 | BMH* | C | 16 | 报名号 | |
2 | CJXDM* | C | 2 | 成绩项代码 | 参见代码表 |
3 | CJ | N | 7,3 | 科目成绩 |
说明:本表用于存放考生量化考核科目成绩。
5.附加成绩表
表名:年份(2位)+ FJ +市(州)代码(2位).DBF
序号 | 字段名 | 类型 | 宽度 | 含义 | 说明 |
1 | BMH* | C | 16 | 报名号 | |
2 | CJXDM* | C | 2 | 成绩项代码 | 参见代码表 |
3 | KPJG | C | 20 | 考核评价结果 | 各地自编 |
说明:
本表用于存放考生非量化考核评价结果。
6.录取信息表
表名:年份(2位)+ LQ +市(州)代码(2位).DBF
序号 | 字段名 | 类型 | 宽度 | 含义 | 说明 |
1 | BMH* | C | 16 | 报名号 | 须与报名信息表一致 |
2 | ZKZH | C | 12 | 准考证号 | |
3 | XM | C | 20 | 姓名 | 须与报名信息表一致 |
4 | XXDM | C | 12 | 录取学校代码 | 参见省统一下发的学校字典库 |
5 | XXMC | C | 60 | 录取学校名称 | 参见省统一下发的学校字典库 |
6 | ZYDM | C | 6 | 录取专业代码 | 各地自编,可以为空 |
7 | ZYMC | C | 60 | 录取专业名称 | 普通高中可以为空 |
8 | XZ | N | 3,1 | 学制 | |
9 | ZSLBDM | C | 1 | 招生学校类别代码 | 参见代码表 |
10 | JHSXDM | C | 1 | 计划属性代码 | 参见代码表 |
11 | ZF | N | 7,3 | 总分 | |
12 | LQPCDM | C | 1 | 录取批次代码 | 参见代码表 |
13 | LQZYXH | C | 1 | 录取志愿序号 | 参见代码表 |
14 | LQRQ | C | 8 | 录取日期 | 年4位,月2位,日2位 |
15 | LQLXDM | C | 2 | 录取类型代码 | 参见代码表 |
16 | XXXS | C | 20 | 学习形式 | 分全日制、非全日制 |
说明:
1、各项信息内容须严格按信息标准执行,不得为空。
2、总分(第11项,ZF)是指考生应试各科的原始成绩之和,除免试生和往届生外,不得为0或为空。
3、录取批次代码(第12项,LQPCDM)指考生被录取的批次,录取志愿序号(第13项,LQZYXH)指被录取批次内的学校志愿序号。
二、代码表
MZDMC2民族
01-汉族 | 02-蒙古族 | 03-回族 | 04-藏族 | 05-维吾尔族 |
06-苗族 | 07-彝族 | 08-壮族 | 09-布依族 | 10-朝鲜族 |
11-满族 | 12-侗族 | 13-瑶族 | 14-白族 | 15-土家族 |
16-哈尼族 | 17-哈萨克族 | 18-傣族 | 19-黎族 | 20-傈傈族 |
21-佤族 | 22-畲族 | 23-高山族 | 24-拉祜族 | 25-水族 |
26-东乡族 | 27-纳西族 | 28-景颇族 | 29-柯尔克孜 | 30-土族 |
31-达斡尔族 | 32-仫佬族 | 33-羌族 | 34-布朗族 | 35-撒拉族 |
36-毛难族 | 37-仡佬族 | 38-锡伯族 | 39-阿昌族 | 40-普米族 |
41-塔吉克族 | 42-怒族 | 43-乌孜别克 | 44-俄罗斯族 | 45-鄂温克族 |
46-崩龙族 | 47-保安族 | 48-裕固族 | 49-京族 | 50-塔塔尔族 |
51-独龙族 | 52-鄂伦春族 | 53-赫哲族 | 54-门巴族 | 55-珞巴族 |
56-基诺族 | 97-其他 | 98-外国血统中国籍人士 |
注:以上民族中未包含的少数民族归并到其他类(97)
ZZMMDMC2政治面貌代码
01 中共党员 | 02 中共预备党员 | 03 共青团员 | 13 群众 |
KSTZBZDMC1考生特征标志代码
A 烈士子女 | B 边疆沙漠边远军人子女 | C 残疾、牺牲军人子女 |
D 实践行前八十名 | E 农村女生优胜 | F 实践行优胜 |
G 艺术小人才 | H 少数民族 | I 华侨子女 |
J 归侨子女 | L 台湾籍考生 | M 农村双证子女 |
N 残疾考生 | O 省级示范高中体育后备 | P 市级示范高中体育后备 |
Q一般普通高中体育后备 | R 体育特长生 | S 音乐特长生 |
T 美术特长生 | U 一般分配生 | V 特殊分配生 |
W 有违规记录 | X 其他 |
注:考生若有多项特征,应将对应标志代码同时体现在考生特征标志(KSTZBZ)信息项内,左对齐且其间不留空。
ZSLBDMC1招生学校类别代码
1 普通高中类 | 2 中等职业类 | 3 其他类 |
KSLBDM C1考生类别代码
1 城市应届 | 2 农村应届 | 3 城市往届 | 4 农村往届 |
注:凡已获得初等学历教育证书(含)以上者均为往届,其他归并为应届。
BYLBDM C1 毕业学校类别代码
1 初级中学毕业 | 2 普通高中毕业 | 3 中等师范毕业 |
4 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 | 5 职业高中毕业 | 6 技工学校毕业 |
7 其他初等学历教育毕业 | 8 高职(专科)学历教育毕业 |
XXLBDM C1 学校类别代码
1 初级中等学校 | 2 普通高级中等学校 | 3 中等师范学校 |
4 其他中等专业学校 | 5 职业高级中等学校 | 6 技工学校 |
7 其他初级中等学校 | 8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
CJXDM C2 成绩项代码
01 语文 | 02 数学 | 03 英语 | 04 物理 |
05 化学 | 06 历史 | 07 地理 | 08 思想品德 |
09 生物 | 10 体育 | 11 综合 | 12 物化 |
13 史地 | 14 实验操作考核 | 15 综合素质评价 | 16 优录分 |
20 政治 | 21 信息技术 | 22 理科综合 | 23 文科综合 |
90 总分 | 99 特征成绩 |
注:1、总分是指考生应试各科的原始成绩之和,除免试生和往届生外,不得为0或为空。
2、优录分是指具有特征标志(参见代码表)的考生的某一最高分值。
3、特征成绩是包含优录分的总分。
4、实验操作考核结果:“0”未报名,“1”及格,“2”不及格,“3”缺考。
5、各地若需增加新的成绩项,须报省招办备案并统一分配成绩项代码。
JHSXDM C1 计划属性代码
1 普通高中指令计划 | 2普通高中择校计划 | 3 中职计划 |
LQPCDM C1 录取批次代码
1 省示范高中批 | 2 市(州)示范高中批 | 3 其他普通高中批 |
4 中等职业学校批 | 5 技工学校批 |
注:录取批次代码各地工作中可自行定义,上报省招办时须按以上批次代码归并。
LQZYXH C1 录取志愿序号
0 被录取批次内的学校调剂志愿 | 1 被录取批次内的学校第1志愿 |
2 被录取批次内的学校第2志愿 | 3 被录取批次内的学校第3志愿 |
4 被录取批次内的学校第4志愿 | 5 被录取批次内的学校第5志愿 |
LQLXDM C2 录取类型代码
01 分配生 | 02体育后备生 | 03 体育特长生 |
04 音乐特长生 | 05 美术特长生 | 06 宏志生 |
07 资格生 | 08 网招生 | 09 飞翔生 |
10 一般考生 |
注:一般考生是指除分配生、体育后备生、体育特长生、音乐特长生、美术特长生、宏志生、资格生、网招生、飞翔生以外的其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