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春芽杯”中小学生艺术比赛评比标准(暂行)
4月10日 陕西省中小学生艺术比赛“春芽杯”很快就要开始了,以下为《陕西省“春芽杯”中小学生艺术比赛评比标准(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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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乐类比赛评比标准(独唱、重唱不超过3分钟)
1.参赛歌曲内容健康向上,符合中小学生的身心特点并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精神饱满,表情自然,能较好的把握歌曲风格,表现歌曲情感。
2.服装整齐、色彩协调、款式美观大方。
3.发声方法科学,声音优美,圆润,声部协调,有较好的层次感。音准、节奏准确,咬字清楚,对作品有较好的强弱、快慢处理及较强的表现力、感染力。
4.队形整齐、美观、上下场秩序良好。
5.指挥着装得体、姿势规范、情绪饱满、热情。
二、器乐类比赛评比标准(个人项目时长不超过3分钟;重奏项目时长不超过5分钟)
1.个人项目要求:
方法基本正确、音准节奏无明显差错,选曲适当,完整性较好。演奏时精神饱满,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
2.重奏、合奏项目要求:
选曲适合,技术难度适应,音准较好,节奏准确,声部比较平衡,完整性较好,有一定的表现力。
设指挥的乐队,要求指挥服装端庄,动作精准,台风大方,对音乐把握基本准确。
三、舞蹈类比赛评比标准(独舞、双人舞、三人舞时长不超过2分钟)
1.具有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文化特质;体现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时代特征;弘扬中华文化,能够展现学生的精神风貌和高雅的审美情趣。
2.鼓励原创。(不包括改编他人作品)
3.舞蹈剧目选择应符合响应学生年龄段心理特点和审美需要。(避免“成人化”现象)
4.舞蹈表演应做到动作流畅、形象生动鲜活、情感真挚饱满;民族民间舞要求风格准确。
5.舞蹈技巧的运用,应符合表演者的能力和作品内容的需要。
6.表演着装应符合舞蹈作品风格。
7.独舞、双人舞、三人舞表演内容应做到突出表演者的艺术风采。可节选作品精华舞段进行表演,或通过剪辑使表演作品相对完整。
8.群舞作品及表演应做到完整、表演动作整齐。
四、戏剧(曲)与曲艺比赛评比标准(小品、相声、朗诵、快板,时长不超过5分钟)
1.剧目及主题:主题突出且健康向上,贴近青少年及校园生活,有创意。
2.语言能力:发音清楚、正确,语音、语调自然流利且有一定感染力。
3.表演技巧:表演大方自然,表情丰富准确;有较强的角色塑造能力和戏剧效果;表演具有一定的创意和个性。
4.舞台效果:节奏把握准确;舞台调度得当,舞台道具、音效和服装使用恰到好处。
5.综合效果:整体创作、表演把握准确,气氛烘托得当。
五、绘画类比赛评比标准
1.素描:以一组静物写生为考试题目,要求画面构图恰当,形体表达准确,明暗、结构关系表现清晰,细部刻画深入。尺寸为69×69cm或69×50cm。
2.儿童画,水粉,水彩(创作画):根据现场命题,自选绘画工具、材料,独立创作一幅作品。要求突出主题,有创意,画面布局整体效果好,作品色彩、色调明快,个性鲜明。水彩/水粉/创作画与儿童画为单幅8开
3.国画:根据命题,独立完成一幅国画作品。要求画面构图要完整;画面的用笔、用墨要流畅、生动;设色要协调;提名与用印要得当。尺寸为69×69cm或69×50cm。
六、书法类比赛评比标准
结字要准确;用笔要有力度,用墨要有变化;章法、布局要合理、和谐,整体效果要有美感。尺寸为40×69cm或35×138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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