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校招生本科一批征集志愿填报17日中午结束
根据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科一批院校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市高招办将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和招生计划数,面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征询志愿。
本科一批A类院校文史类尚有4所招生院校,剩余计划10个,理工类尚有9所招生院校,剩余计划55个;本科一批B类院校文史类尚有18所招生院校,剩余计划88个,理工类尚有27所招生院校,剩余计划370个。参加征询志愿的院校多为“211工程”学校。
凡未被录取且高考成绩文史类在549分及以上的考生、理工类在530分及以上的考生(均含政策照顾考生),须在7月17日中午12时前,携带考生证、身份证和考试成绩通知单到区县招办或报名单位办理本科一批征询志愿的填报手续。凡符合征询志愿填报分数要求且自愿参加本科一批征询的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本科一批征询志愿的填报手续,逾期不再补报。凡已被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填报。
根据规定,本科一批征询志愿根据A类院校、B类院校分别设置2个顺序院校志愿和1个院校服从调剂志愿,每个顺序院校志愿栏中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第二顺序院校志愿为3个平行志愿。
参加本科一批征询志愿录取的招生院校,其录取原则和各专业收费标准不变,请考生参阅《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津招生章程汇编》、《普通高校在津招生录取统计资料》和《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津招生计划》公布的相关信息。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填报的征询志愿和高考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市高招办提示考生注意:符合本科一批征询志愿分数要求的考生人数多于参加征询录取的招生计划数,考生要珍惜机会,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稳妥选报招生院校。凡未被征询志愿院校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本科二批(含A、B阶段)院校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