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高校:2010年上海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春季入学招生章程上海分站
摘要:上海大学对达到我校报考要求的考生,按照考生志愿以及录取科目总分(数学+外语+综合+加试,满分480分)排序录取。
一、学校全称:上海大学
二、学校地址:校本部: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延长校区:上海市闸北区延长路149号
嘉定校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20号
三、招生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招生计划、学制和专业限制及加试科目
备注:学校加试科目全部开卷。
六、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限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八、录取原则
1.凡报考上海大学2010年春季招生专业的考生,必须达到我校划定的市统考成绩总分与单科成绩的报考资格线,且必须参加上海大学组织的“X”科目的加试。“X”科目加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划定的资格线。
2.上海大学对达到我校报考要求的考生,按照考生志愿以及录取科目总分(数学+外语+综合+加试,满分480分)排序录取。
3.如春季考生未能达到我校划定的市统考报考资格线和我校加试录取资格线,则未完成的春季招生计划自动转入秋季招生计划中。
4.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所规定2010年春季招生政策加分的考生,学校将根据上海市教委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学校加试报名办法
1.考生在达到我校划定的报考资格线后,按照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进行电话填报志愿。
2.凡报考上海大学2010年春季招生的所有考生,都必须在2010年1月8日(星期五)下午1:30-3:30携带上海市统一考试(语、数、外)三门和综合测试的成绩单、报名照一张,到上海大学设立的咨询点(宝山区上大路99号)领取“X”加试的准考证和交报名考务费。
十、学校加试考试日期和地点
加试时间:2010年1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地点: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
2010年1月12日(星期二)中午12:00考生可通过16862319教育声讯热线查询“X”科目的加试成绩。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种类
修业期满、考试合格,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资助学生政策
对于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学校将采取贷学金、勤工助学等多项措施给予帮助,决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新生如存在经济困难,可提出申请贷款。学校将按银行有关规定,帮助学生办理助学贷款。
十三、入学时间与监督约束机制
1.为了确保春季招生学生的入学质量,确保春秋两季录取的学生能进入同一层次学习,上海大学2010年春季招生将坚持春季招生与秋季招生相同的录取标准,2010年春季招生录取的学生将与2010年秋季招生学生一并入学。
2.监督约束机制:
上海大学2010年春季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上海大学党委直接领导下进行。为加强对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学校设有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具体实施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与此同时,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学校特成立了上海大学2010年春季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在校招毕委领导下进行工作,同时接受校纪委、校监察处和上级纪委、监察部门的领导,并将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行监督、检查。
十四、其它须知
学校网址:www.shu.edu.cn
咨询电话:021-66134148、021-66133280
监督电话:02166132857
前往上海大学校本部(宝山区上大路99号)的主要公交线路有:767路、767B路、110路、58路、727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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