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区房——存在即合理?
学区房现象的存在有其一定的合理性。
“不同于美国等西方国家,中国并没有立法限制家长在学区间的迁移。”杨红旭认为,“所以家长花钱购买学区房,获得产业所在地的教育资源,是完全合情合理合法的。”赵国雯也谈到,家长在购买产权房时会缴纳一部分空间配套费,因此有权利享受该区域的教育资源,“只要招生区域内的家长出示产证等有关证明,手续齐备我们就会接受该学生。”
一些人指责学区房购房者破坏教育公平的原则,而熊丙奇表示购房者一般有相对成正比的付出和回报,“购买学区房的家长为了让孩子上一个好学校,花下大笔资金,甚至宁愿住得差一些、自己上班远一些。”
杨红旭进一步认为,“家长通过购买学区房将子女送进重点小学,至少比托关系,走门路公平很多,这一现象折射出权力社会向市场经济过渡的一种转变。”
一些专家认为,即便实行教育均衡化以后,学区房现象仍有合理存在的价值,只是其意义将与目前不同。据了解,在一些教育资源相对丰富的地方依旧会存在择校现象,家长的关注点会从学校硬件条件,师资力量等传统考虑因素转变到学校特色,本任校长个人风格等方面,目前公办小学普遍都实行“校长责任制”,校长推行的改革方针能左右学校的办学质量和特色。当有一天家长的择校考量不是出于对教育资源的争夺,而是基于对孩子兴趣,个性以及天赋的综合分析,我国教育环境将真正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