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深圳中考体育考试身体异常学生择考标准
2011深圳中考体育方案中对身体异常的考生做了具体的规定,考生可根据自身的条件来择考。体育考试身体异常学生择考的标准具体如下
一、营养不良〔计算公式:体重(公斤)/身高2(米2)〕 :<18-15为I度;<15为Ⅱ度。
二、肥胖〔计算公式:体重(公斤)/身高2(米2)〕:>25-30为I度;>30为Ⅱ度。
三、严重脊柱弯曲:偏离中心线2.5厘米-3.4厘米为I度;3.5厘米以上为Ⅱ度。
四、O型腿:两膝之间距离10厘米-19厘米为I度;20厘米以上为Ⅱ度。
五、X型腿:两脚之间距离10厘米-19厘米为I度;20厘米以上为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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