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初中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考试规则
成都中考网:成都市初中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考试规则
1、考生凭《准考证》在每科考试前五分钟进入考场,根据抽到试题号数,对号入座,将《准考证》等放在考桌上角的座位号旁,进入考室时,应将《准考证》交监考员检查。进入考室时只能带必须的文具。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器材。
2、考生在抽到试题后,应在试题和评分表规定的地方填写学校栏、姓名栏、考号栏、签字栏。经监考员核对无误,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操作。
3、考试开始后,室外考生不得进入考室;十分钟考试结束后,考生统一离开考室。
4、考生对实验操作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但在不涉及操作步骤,如遇试题字迹不清、仪器损坏等异常情况可向监考员询问,若生病不能坚持考试,可向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离位。
5、考室内保持肃静,不准抽烟,不准说话。考生应独立完成操作。退出考室后不准在考室周围逗留或谈论。
6、考试结束信号一响,考生应立即停止操作,在试卷上签名后有序地退出考场。
7、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准交头接耳或左顾右盼,不准向其他考生作暗示,不准偷看,代考。考试期间不准上厕所。
8、对违犯上述规定的考生,视情节予以处罚:对在考室内吸烟、交谈、喧哗或影响考试秩序的,考试结束信号后继续操作的,都要给予扣分乃至取消当年考试资格的处罚;对犯有交头接耳、暗示、代考的;对扰乱考试秩序,威胁考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者:应按川招委(2000)39号《四川省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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