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班”致择校竞争和应试教育愈演愈烈
老舍作品研究性阅读——从《骆驼祥子》到《茶馆》2006年9月1日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正式实施,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第五十七条规定,学校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忠诚的说:若以此法来衡量,目前绝大多数初中有违法之嫌,绝大多数初中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都应依法给予处分。
我国的重点学校制度始于上世纪50年代初,目的是“集中优势兵力”办好一批尖子校,培养一批尖子生,为百废待兴的新中国建设输送人才,这是由当时的社会发展特点决定的。改革开放以后,又是一个新的百废待兴的历史时期,基础教育阶段延续了以前的做法,设置重点校,把公立学校分成三六九等,在教育经费、生源、师资等方面予以倾斜,通过竞争、筛选、淘汰的机制,培养少数尖子人才,“名牌学校”和“薄弱学校”就是这样被人为制造出来的。重点学校里还有重点班,薄弱学校为了生存也纷纷办起了重点班。
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教育的不断改革和发展,就已经明确提出取消义务教育阶段的重点学校制度,学生免试就近入学。但是,突出重点、片面发展少数优势学校的思路并没有改变,很多地方仍在实行变相的重点学校、重点班制度,以示范学校(班)、实验学校(班)、星级学校、省市级学校等名义打造“名牌学校”,致使择校竞争和应试教育愈演愈烈。
到了现在,虽然“新法”已实施近几年,但是“依法办事”了吗?没有!高中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此暂且不提。小学没有升学压力,虽然有问题但与初中相比还是小巫见大巫。因为中考要看哪所学校考试成绩好,高分段的人多,考上重点高中的人多。名义上政府不以成绩来评价学校,但事实上是哪一名政府官员也不能认同年年考重点高中“光秃”的初中,而老百姓更不管你那一套,心中自有一杆秤,那就是哪所学校中考升学率高,考上重点高中的人数多,哪所学校就好。有人说这是传统观念在作怪,这是政府对学校的评价机制有问题。笔者认为,这都不是问题的症结,症结是我们现行的选人机制。即通过中高考来选拔人才的机制使然。有了中高考选人的途径,人们就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就“片面”追求升学率。作为义务教育阶段的初中,除了普及教育之外,谁又能否认它的“培养人才”的功能?你不让我搞重点校,我因为年年升学率高而早已成为百姓心目中的重点,政府部门也自然就青睐于我,官员们的子女及关系户的子女就打电话、批条子、找关系往我的学校里“挤”。为了树立人们心目中的“重点形象”就要抓应试,就要设立重点班来“撑门面”。你不让我搞重点班,我就乔装打扮一番,进入初中后就将成绩好的学生往一起调一调。
从表面上看,学校的各个班级没有什么差别,更分不出哪些是“重点班”,哪些是普通班。无论是分班的标准,教师的配置情况,还是班级的排序都属于“校级机密”,连本校教师都说不清楚——只有通过几次统一考试才初露端倪。这是目前一些学校的混淆视听的通常做法,不仅可应付检查,还可以把一些“关系户”挡在“重点班”门外,以确保学校的升学率和优秀率。
义务教育是国家行为、政府行为,是政府依靠纳税人的钱来实施的,它的基本价值和功能是保障公民平等的教育权利和教育机会。因而,国家要对所有的公立学校及所有的学生一视同仁,许多国家和地区实行“一张图纸盖所有的学校”,体现的正是这一基本价值。对于国家的这种大政方针,我们几乎没有听到异议的声音。但是对于重点班的问题,确有很多人提出不同看法,屡禁不止的本身就说明它是有一定问题的。笔者认为,与其是这样,倒不如是放而办之。
初级中学办重点班之所以屡禁不止,就是因为它有广泛的社会需求,谁都希望给孩子一个好的教育环境,为孩子考上重点高中乃至名牌大学提供有力保证;就是因为在不改革现行的中高考制度的情况下,谁都不可否认升学率高是学校领导乃至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和一线教师的政绩。
之所以屡禁不止除了具有一定客观上的存在价值外,更重要的还是因为它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的理论基础和科学依据,并非是以身试法的“蛮干”和“对着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