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范围】广州中考各类学籍考生报考学校范围
一、学籍在越秀、海珠、荔湾三区,户籍在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萝岗区以上七区的初中毕业生,可报省、市属十所普通高中学校(即华师附中、省实验中学、广雅中学、执信中学、2中、6中、广大附中、铁一中学、协和中学、广东华侨中学,下同)和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萝岗七区十六所区属普通高中学校(即1中、3中、4中、5中、南武中学、7中、培正中学、育才中学、16中、47中、天河中学、65中、培英中学、86中、真光中学、玉岩中学,下同),以及越秀、海珠、荔湾三个区的其他公办高中或户籍所在区的其他公办高中,并且可报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含公办学校的自筹经费班)和各类职业学校(含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大专班,下同)。
二、学籍在天河、白云、黄埔、萝岗区,户籍在越秀、海珠、荔湾三区和天河、白云、黄埔、萝岗区的初中毕业生,可报省、市属十所普通高中学校(同上)和七区的区属十六所普通高中学校(同上),以及学籍所在区或户籍所在区的其他公办高中(越秀、海珠、荔湾三区可视为同一个招生区域),并且可报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含公办学校的自筹经费班)和各类职业学校。
三、学籍在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萝岗区,户籍在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市和增城市的初中毕业生,按(一)规定可自主选择报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升学。
四、学籍或户籍在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市和增城市的初中毕业生,可自主选择报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县级市)的公办高中,以及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含公办学校的自筹经费班)和各类职业学校。
五、政策性照顾的异地借读生,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地具有该区(县级市)户籍和学籍的初中毕业生相同;非政策照顾的异地借读生,除不能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公费生外,报考范围与政策性照顾的异地借读生相同。
六、往届生(具有广州市户籍,下同)、外地回穗升学生的报考范围与其户籍所在地具有该区(县级市)户籍和学籍的初中毕业生相同。
七、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生除不能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公费生外,报考范围与其居住地具有该区(县级市)户籍和学籍的初中毕业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