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学校对学籍、户籍的要求(大成都范围内)
入学基本原则:由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持学生与其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指定登记点进行报名登记或由学生在其户籍地就读的小学集中报名登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报名登记情况划片或划片微机我市就读初中的,应于5月上旬到正住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排位就近入学。
报名登记:今年小学毕业生须于5月上旬在就读小学进行报名登记。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以下简称中心城区)小学毕业生进行初中入学登记时,必须统一编制报名流水号。
学户分离的情况:正住户籍(大成都范围内)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小学毕业生,须于5月上旬由就读小学按学生实际户籍所在区(市)县进行登记,各区(市)县汇总相关材料统一转交,由户籍所在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并通知结果,参加户籍所在地的小升初入学工作。
六主城区户口:武侯、青羊、成华、高新、金牛、锦江
大成都户口下属城镇:温江、青白江、新都、龙泉、大邑、金堂、崇州、邛崃、都江堰、双流、新津、彭州、郫县、浦江、简阳。
外地户:指户口登记地在大成都以外的户籍。
本地生:私立学校界定本地生:民办学校对本地生的界定是以学籍划分,凡学籍在六城区及大成都范围内的学生统称为本地生。公办学校界定本地生:指学籍在六城区,同时有六城区户口或居住证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