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民办学校、公办学校对户籍、学籍的要求
民办学校:
1、具有西安市户籍
只要户籍属于西安市,所有民办学校都可以报名
2、具有西安市学籍
只要学籍属于西安市,所有民办学校都可以报名
按照2019年公布的最新小升初招生对象,具有西安市户籍或学籍任何一个,都是可以报考民办学校的!2018最新政策细则暂未出台,所以具体情况暂未可知!
3、没有西安市户籍和西安市学籍
公办学校:
1、具有西安市户籍
在西安市小学就读的依据户口簿、《学生学籍档案》和《毕业生登记表》登记入学;
未在我市小学就读且具有我市户籍,需回我市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毕业生登记表》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对应初中登记。
原则上是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学区划分结果免试入学,每年5月份官方会公布学区划分通知,希望各位家长们随时关注,2019年最新的学区划分点击右边蓝色字体查看:【最全】2019年西安市各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
2、具有西安市学籍
若学籍所在小学有对口初中,则可以直接上;
若学籍所在小学没有对口初中,则按照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需要的“四证”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四证具体说明下文会写到)
3、没有西安市户籍也没有西安市学籍
按照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需要的“四证”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具体看下文!
2019年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重点解读
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发布的2019年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相关文件公示,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现将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符合我市义务教育学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居住地区县教育局办理入学事宜。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流入地为主相对就近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的“四证审核”制度,由各区县教育局协调派位。
3.随迁子女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四证”到区县教育局或教育局指定单位登记,由区县教育局组织审核后统筹安排。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4.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户籍并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周至县、蓝田县、户县户籍到主城区务工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