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小升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具体办法
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9〕1号)相关规定办理。
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居住证(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在区(市)县规定时间内将《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交回原就读小学。
(1)居住地未变更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随就读小学划片范围内学生升学。
(2)居住地跨区(市)县变更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简称原中心城区)就读小学、且在原中心城区内居住地变更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居住证(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除可报原中心城区的艺体特长生外,不参加公办初中学校小升初其他批次入学。
未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向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学。
关于被公、民办初中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学位确定办法
所有学校学位确定后,被民办初中学校和公办初中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应于7月17-18日在网上完成学位的最终确定,作为办理入学手续和注册学籍的依据。7月20-23日,学生根据初中学校安排到校办理报到手续。
关于简阳市小升初相关工作
2018年,简阳市小升初纳入全市统一网上信息采集。同时,简阳市将完善和规范小升初办法,实现与国家、省、市相关要求一致,在简阳市就读、户籍在简阳市以外的成都其他区(市)县的小学毕业生须回其户籍所在地入学。
关于规范招生入学
成都市教育局要求要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格执行计划、严格学制管理、严禁提前招生、规范收费行为、实行均衡分班,要求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小升初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