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昨天转发教育部关于中职校招生内容的通知:自2010年起,凡报考中职校的学生,在进行身体检查时取消乙肝项目检测。
教育部同时规定,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中职校不得借联合办学的名义,随意设立分校或校外办学点;不得以联合招生合作办学为名进行乱招生、乱收费;未列入教育部跨省招生来源计划的学校不得跨省招生。
(编辑:)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