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闸北区义务教育、中小学教育阶段招生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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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ianzhikanxin 米粒妈咪课堂  ← 点击红色字,关注公众号
2018-05-22 11:21 字数 958 阅读 1143评论 0

2012年闸北区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2]13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2年本市学前教育入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为促进依法办学,进一步规范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2年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初中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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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小学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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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幼儿园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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