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虹口区小升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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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风是客 米粒妈咪课堂  ← 点击红色字,关注公众号
2018-05-22 11:10 字数 6037 阅读 1219评论 0

2018虹口区小升初政策 , 上海小升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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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虹口区小升初政策】

(一)小学五年级毕业考试

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小学参加毕业考试。虹口区2018年小学五年级毕业考试由各小学自行命题,区教研室根据课程标准做好命题、阅卷等工作的指导与监管。

(二)小学毕业信息核对

4月2日-13日,各小学有序组织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13日为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三)公办初中入学安排

1.公办初中的招生继续执行一所或几所小学对口一所中学的统配办法。本区小学就读的五年级学生按对口统配原则升入相应的公办初中就读,九年一贯制学校的五年级学生原则上全部升入本校初中部。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小学学籍材料的学生。

2.跨区就读或本区跨联合招生地块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或居住地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申请跨区的学生家长须在网上进行填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按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方案另行制定)。办理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为4月13日。

3.对已在本区小学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毕业生,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4.在外省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学生,如需在本区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参照一年级新生入学所需证件)到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祥德路141号)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为2018年8月10日)。审核通过的,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

(四)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

1.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可按有关规定招收批准项目与计划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本区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数控制在本年级学生总数的5%以内。

2.各校必须严格按照2018年本区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另行制定)制定招生简章,明确招生项目、计划和招生办法。经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并实施。拟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名单须在就读小学张榜公示,同时报区教育局审核。严禁学校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

3.小学毕业生可根据本人体育或艺术特长填报一所经批准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学校。一经录取将不可报民办初中,也不再安排到其他公办初中就读。

4.体育、艺术特长生测试时间为4月21日-22日,特长生招生工作于4月29日完成。

(五)民办初中招生入学

1.5月4日-5月6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3所民办初中。

2.报名成功后,家长须于5月13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学生照片上传”栏目中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本人近期照片,未上传照片的学生将不能参加民办初中面谈。

3.5月19日-5月20日为民办初中面谈时间。学生凭面谈通知,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证件和《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参加面谈。学校要对家长提供的相关证件进行核对。

4.5月21日-5月22日进行第一志愿录取,5月24日-25日进行第二志愿录取,5月27日进行第三志愿录取。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完成确认工作。5月28日,学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将新生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局。

(六)招生日程安排

3月10日-3月31日,公办初中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3月16日前,公示2018年虹口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信息。

4月2日-13日,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4月13日,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和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

4月14日-22日,民办初中可以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4月20日前,小学完成初中入学告知书送达工作。

4月21日-22日,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测试。

4月29日,完成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

5月4日-6日,民办初中网上报名,上传学生照片(上传照片截止5月13日)。

5月19日-20日,民办初中学校面谈。

5月21日-22日,民办初中第一志愿录取。

5月24日-25日,民办初中第二志愿录取。

5月27日,民办初中第三志愿录取。

5月28日,完成民办初中招生工作。

8月10日,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8月15日前,完成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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