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外国语学校收费标准(学费/奖学金)
高考志愿填报决胜课长春外国语学校(长外)收费标准:初中择校费12000-15000元/年;小学择校费10000-13000元/年。
长春外国语学校是1963年9月在周恩来总理的指示下创办的全国最早一批外国语学校之一。作为吉林省示范高中,长春外国语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平等教育,尊重个性,全面发展”办学理念,坚持进行课程改革,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能力、特长,形成文理兼长、外语突出、学生全面发展为本办学特色。
长春外国语学校是1963年9月在周总理的指示下创办的全国七所外国语学校之一,是我国东北地一所在教育部备案的外国语学校,是全国外国语学校工作研究会副会长单位。长春外国语学校隶属吉林省教育厅,是吉林省首批办好的重点中学,2005年被省教育厅评为示范性普通高中。2001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十三所具有高校保送优秀毕业生资格的外国语学校之一。每年有165名高三优秀毕业生保送全国重点大学。
长春外国语学校毗邻风景秀丽的南湖公园,占地面积约3.6万平方米,校园建设规范,布局合理,环境优美,教学生活设施完备。
长春外国语学校多年坚持“以人为本、平等教育、尊重个性、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进行课程改革,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能力和特长,形成了文理兼长、外语突出、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本的办学特色。外语教学使用全国外国语学校专用教材,突出小班授课、全程外语教学、聘请外籍教师、引进国外同期原版教材、外语活动丰富多彩、教学方法先进而独特、国际教育交流不断扩大等特色和优势。
从1977年被定为长春市开放单位以来,共接待来自世界各地的访问团组200多个,接待外宾3500多人。学校还从1989年起分别与俄罗斯、新西兰、日本、韩国、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十几所兄弟学校建立了国际间校际交流关系。学校办理学生公派、自费出国留学1000多人,教师出国进修、工作访问逾百人。
2012年8月,李颖校长担任外国语学校校长后,李校长在“生命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外语学校“民族精神、国际视野”的办学理念,全面启动学校的整体改革和未来发展规划。长春外国语学校正朝着“高质量、有特色、国际性、现代化,创建全国前卫外国语名校”的办学目标迈进。
1963年9月在周总理的指示下创办的全国七所外国语学校之一。
2001年学校被国家教育部认定为全国17所具有高校保送学生资格的外国语学校之一。
吉林省教育厅直属中学。
吉林省首批办好的重点中学。
2005年被省教育厅评为吉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
吉林省一所在全省范围内招收小学、初中毕业生的完整中学。
我国东北唯一一所在教育部备案的外国语学校。
多年来一直是全国教育学会外国语学校分会副会长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