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严打有偿补课:路北区教育局治理有偿家教处分暂行规定
为有效遏制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问题,狠刹有偿补课不正之风,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偿补课问题。日前,路北区教育局决定开展集中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专项行动,下重拳治理这些行为。
该局下发了《路北区教育局关于治理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路北区教育局治理有偿家教处分暂行规定》,对有偿家教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并根据有偿补课现象提出了八项整治重点:
一是教师将正常教学时间内应教授内容留到有偿补课活动中进行,并以此吸引学生参加其组织有偿补课行为并从中获取报酬的;
二是不同学科相互介绍或提供家教生源、为校外办学机构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取报酬的;
三是教师或学校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诱导、暗示、动员或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的(含社会培训机构)并从中获取报酬的;
四是教师或学校公职人员以家属、亲友及他人名义违规开办补习班等对学生进行授课和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的;或私自以办班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授课和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的;
五是教师因学生不参加其组织或介绍的有偿补课行为而不公正对待学生的;或以个人名义延长学生在校时间并获取报酬的;
六是利用晚上、双休日、寒暑假或法定节假日,在校内、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等场所给学生授课或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或变相获取报酬(收受学生家长馈赠礼品礼金)的;
七是凡在校外办学机构或培训机构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不管是否从中获利,一律视为违规补课和有偿补课;
八是按照相关规定应当认定为有偿补课的其他行为。
此次集中专项整治时间从4月10日至9月中旬,分为宣传教育、自查自纠、集中治理、查处追责四个阶段,建立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专项治理工作体系。
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查处全区各中小学校在职教师组织、参与的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中小学在职教师,视情节轻重,将给予通报批评,免发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精神文明奖,取消两年内所有评优评先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和岗位等级晋升,党政纪处分等处罚。
此外,对查实的有偿补课教师不仅要追究教师本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其所在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通过治理行动,营造有偿家教“不敢补”“不能补”“不想补”的良好氛围,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教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