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西安市 务工人员 子女 入学 西安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 事项名称: | 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 
| 办理部门: |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 办理地点: | 各区县教育局基教科 | 
| 联系电话: |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86786617 | 
| 办理时限: | |
| 收费标准: | 无 | 
| 办理依据: | |
| 办理条件: |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享受“同城待遇”入学。坚持以公办中小学为主,区县坚持免试就近安排学位。在容量许可的条件下,学校无条件接收学区服务范围内的随迁子女入学。接收有困难的学校,由区县教育部门予以协调派位到其他公办学校。 | 
| 申请材料: | 为了方便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从现在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原来的“四证”调整为“三证”,即户口薄、派出所开具的暂住证、父母任何一方的务工证明,取消原籍学校同意外出就学证明。 | 
| 办理流程: | 实施程序:每年5月中旬开始,家长持“三证”(户口薄、暂住证、务工证明)直接到所在暂住地区县教育局进行登记注册,区县教育局结合居住地和“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直接分派到公办学校就读。对“三证”不全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采取“先登记、后补证”的办法予以登记,确保每个孩子“有学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