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二十一届学生艺术节举办通知
行书书法入门北京市第二十一届学生艺术节举办通知已经下发,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教委分别有项目承办,具体市教委通知如下:
各区教委,各中等职业学校,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9〕29号),充分展示和交流学校美育工作成果,不断强化美育育人功能,着力提升学生人文素养和审美情趣,市教委决定在2018年1月至12月举办北京市第二十一届学生艺术节(以下简称“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立德树人”的育人宗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面向全体学生,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展示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学校文化,推动学校美育改革与发展。
二、活动主题阳光下成长 快乐中翱翔
三、组织机构(一)主办单位:市教委
(二)承办单位: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
各区教委
北京市第二十一届学生艺术节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艺术节办公室”)设在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
四、工作职责(一)市教委
负责艺术节活动的宏观指导和市级展演的统筹协调,决定活动策划、组织、实施过程中的重要和关键问题;指导市艺术节办公室开展活动筹备和组织工作。
(二)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
负责执行市教委的决定,积极完成市级合唱、行进管乐展演、戏剧节及艺术节其他活动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制定安全预案等相关工作;指导各区开展艺术节活动,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并进行工作总结。
(三)区教委
各区教委组织本区艺术节活动并按照数额推选节目参加市级展演、展示及其他活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教委分别承办戏剧、合唱、行进管乐项目市级展演活动。
五、活动原则(一)育人为本。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美育教学和实践活动全过程,将活动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积淀人文底蕴,提升审美情趣,塑造健康人格。
(二)公平普及。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以班级、学校为基础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艺术实践活动,提高学生参与度。搭建各区、学校间的美育工作交流平台,促进区域美育均衡发展,并着重为农村地区学校、学生提供更多的艺术实践机会。
(三)优质开放。鼓励各区、学校提升艺术节活动的开放性和趣味性,引导家庭积极参与艺术节活动,促进学校、家庭与社会互动互联,扩大活动受益面,打造快乐难忘、文化氛围浓厚的艺术节。
(四)创新引领。鼓励社会力量、学校师生创作富有时代精神、符合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的优秀文艺作品。充分发挥艺术节品牌活动的交流平台作用,促进大中小学各学段美育相互衔接,引导金帆团承办学校与艺术教育薄弱学校建立结对帮扶机制。
六、活动要求(一)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各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认真落实相关要求,并制定、实施各区活动方案,充分调动学校积极性并指导学校开展相关活动。要本着面向全体学生、学生自愿报名、勤俭节约的原则组织实施,将艺术节作为改进和加强学校美育工作的重要抓手办好、办实。
(二)挖掘特色、注重实效。各区、各学校要充分发挥自身和特色创造性地组织开展艺术节活动。紧密结合学生成长需求、紧密结合课堂教育成果、紧密结合美育改革要求,不断丰富各区和学校艺术节的内容与形式,真正发挥艺术节实践育人的功能。
(三)及时总结、促进发展。各区要及时对艺术节的组织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要注重听取各区的情况反馈和意见建议,为提高艺术节组织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升艺术实践活动的内涵和品质、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奠定基础。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王杨;
联系电话:87550360
通讯地址:东城区左安门西街11号
邮政编码:100061
附:北京市第二十一届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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