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办法(试行)》内容及征求意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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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宝贝妮妮 米粒妈咪课堂  ← 点击红色字,关注公众号
2018-05-18 09:58 字数 1620 阅读 1577评论 0

《北京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通知及内容如下,供大家查看。

为了进一步做好本市的教育对外开放工作,优化发展环境,满足外籍人员子女在我市接受教育的需要,维护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1号)、《关于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暂行管理办法》(教外综〔1995〕130号)、《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起草了《北京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办法(试行)》,拟于近日印发。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19年11月28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传真电话:66075029;电子邮箱:wjryznxx@163.com

立即下载:《北京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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