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中小学区级三好学生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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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arryhbr 米粒妈咪课堂  ← 点击红色字,关注公众号
2018-05-16 10:19 字数 1629 阅读 2142评论 0

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印发的西城区中小学区级三好学生评选办法指出,西城区小学区级“三好学生”条件中要求体育课成绩优良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测试成绩达到80份及以上)。非京籍学生也享有区级“三好学生”参评权。具体如下:

区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情感。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积极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表现突出。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好评。学习兴趣广泛,初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善于提问,乐于探索,学科学年总评成绩优良。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开朗乐群、不怕困难。体育课成绩优良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测试成绩达到80份及以上。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区级“三好学生”评选办法

西城区中小学“三好学生”分别从当年的校级“三好学生”、校级“综合素质评价优秀生”中产生、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可以自荐或者由老师及同学推荐作为候选人。非京籍学生享有同样的参评权。

区级“三好学生”非毕业年级在每年年末、毕业年级在第一学期期末进行。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区级“三好学生”分别按照本年级学生总数的20%、16%、12%的比例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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