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按户籍、房产回西城小升初手续办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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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敏儿儿 米粒妈咪课堂  ← 点击红色字,关注公众号
2018-05-16 10:18 字数 2932 阅读 1136评论 0

为落实《北京市西城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西城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西教发〔2019〕10号文件精神,符合西城区入学条件申请回西城区升入初中的本市外区和外省市小学应届毕业生,请按如下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一、时间安排

1.5月8日-5月10日(周一至周三)在原就读区办理出区手续

2.5月11日(周四)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5月12日(周五)上午8:30-11:30

审核相关材料,办理回西城升入初中手续。

二、办理地点

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西直门内大街186号

咨询电话:66151858

三、所需材料

(一)本市外区回区所需材料:

1.回区入学申请表(北京市统一制式并加盖原就读区审批章原件)。

2.法定监护人(父母)独立拥有或独立承租的公房的西城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或以法定监护人为承租人的西城区《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3.学生及法定监护人(父母至少一方)西城区户籍户口簿。

①如学生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出具法定监护人与学生的亲子关系证明即《出生医学证明》。

②如学生为西城区单位集体户籍,且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为该单位集体户籍并在户籍所在单位工作,需出具亲子关系证明即《出生医学证明》、单位集体户籍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监护人集体户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在职证明。

(二)外省市回区所需材料:

1.就读小学开具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证明(见附件:小学应届毕业生证明(样表))。

2.在西城区实际居住证明(加盖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公章)。

3.学生及法定监护人(父母至少一方)西城区户籍户口簿。

①如学生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出具法定监护人与学生的亲子关系证明即《出生医学证明》。

②如学生为西城区单位集体户籍,且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为该单位集体户籍并在户籍所在单位工作,还需出具亲子关系证明即《出生医学证明》、单位集体户籍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监护人集体户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在职证明。

四、相关说明

1.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按小升初有关政策,小学应届毕业生可以选择在学籍所在地升初中,请家长慎重考虑办理回西城区初中入学手续,一经办理,不予撤销。

3.区级审核通过后,需经过市教委网上确认,未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网上自动退回到学籍所在区,并可在学籍所在区升初中。

温馨提示:办理地点无停车位,为了方便通行,请您绿色出行。谢谢合作!

立即下载:小学应届毕业生证明(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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