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污染“红警”不再统一停课了,教委将采取差别对待和弹性教学
50堂儿童安全必修课,别让1%的意外毁了孩子的一生今年的空气中毒污染黄色、橙色预警在今年都已启动,教委要求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时需要停止户外活动甚至听课,不过,近日,北京市教委要求空气污染“红警”不再统一停课了,将采取差别对待和弹性教学。
11月24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稿)》正式发布,新修订的《预案》最大的变化是将现行预案的统一停课等措施,调整为预警由市教委统一发布,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区域实际污染情况采取差别化应对措施,指导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的防护措施。新预案主要有以下变化:
应急措施差别化对待,实施弹性教学模式
根据北京市空气重污染新预案要求和预警级别规定,分别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黄、橙、红都有调整)。这个变化主要是综合考虑学生停课涉及到的地区空气质量差异、家长看护、教学安排等多方面因素,鉴于空气质量南北差异较大,有时会出现重污染同日不同级现象,导致在比如停课等应急措施差异化不足的情况。因此,综合以上考虑,结合去年红色预警的实际情况,就教育系统而言,采取差别化应对措施,实施弹性教学,这是分预案修订中最核心的一项内容,也是最有针对性的调整。
细化委内分工和职责,健全应急工作长效机制
在内部应急职责分工层面,根据应急工作需要,调整了领导小组的分工,增加了一些处室及相关单位,个别处室的职责进行了调整。这些职责的调整,也进一步增加了预案适用对象的覆盖面,将高校(包括民办高校)和市级校外活动机构纳入预案范围,保证了在空气重污染情况下应急响应措施对全市大中小学生的全覆盖。内部分工和职责的细化,也进一步完善以应急预案为核心、以“预警发布-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情况反馈-总结反思”为路径的应急工作长效机制。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含中等职业学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驻华使馆学校、少年宫及校外教育机构)。当空气重污染预警分级达到一级时,本预案适用北京地区高等院校。
二、空气重污染预警分级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分级方法,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统一京津冀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有关规定,依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预警分为4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蓝色预警(四级)、黄色预警(三级)、橙色预警(二级)和红色预警(一级)。
1、蓝色预警
蓝色预警(四级):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4小时均值,下同)>200将持续1天,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2、黄色预警
黄色预警(三级):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3、橙色预警
橙色预警(二级):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日均值>300时。
4、红色预警
红色预警(一级):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时;或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达到500及以上,且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
三、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
根据空气重污染预警级别,分别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主要有:
(一)蓝色预警(四级)
中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及校外教育机构减少户外活动。
(二)黄色预警三级(三级)
中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及校外教育机构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体育考试等户外活动。
(三)橙色预警二级(二级)
中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及校外教育机构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
(四)红色预警一级(一级)
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及校外教育机构停课。中学(含初、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实施弹性教学方式,由区教委、学校根据所在区域空气质量状况灵活掌握。可采取三种弹性模式:
一是学校不停文化课,缩短学生在校时间;
二是学校实施半日制上课的模式;
三是学校实施停课,可利用与邻近的周六或周日进行调休安排。
停课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应按照“停课不停学”的原则,通过网络、通讯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提出可参考的合理化学习建议;应提示家长在家对孩子进行生活和安全教育,对家中无照看条件,需送到学校、园所的学生,学校、园所要妥善安排好到校学生的学习、生活,确保有人监管。教师要合理调整教学方式,灵活安排学习内容,指导学生充分利用北京数字学校网络平台和数字化资源开展自主学习。
在空气重污染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学校可以根据所在地区及周边情况,做出相应调整,报区教委同意后实施。
高等院校要严格落实红色预警指令的有关措施要求,指导学生安排好在校的学习和生活,减少户外活动,停止户外体育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活动。
四、预警发布与解除
市教委成立空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委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市空气重污染应急专项指挥部(办公室)预警发布与解除指令后,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按照领导小组要求,通过市教委门户网站、信息安全传播平台、短信平台、即时通讯、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各区教委发布和解除预警信息。
各区教委负责组织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业高中、外籍人员子女学校、驻华使馆学校、少年宫及校外教育机构)启动和解除预警响应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