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将提高幼师待遇、鼓励民办普惠园
近日,北京市教委正式发布《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到2020年,本市将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近日,北京市教委正式发布《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到2020年,本市将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北京市教委强调,为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学位供给,按照计划,未来三年北京市市适龄儿童入园率达到85%以上,包括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内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80%以上。此外,无证办园现象基本消除。
据了解,2011年以来,本市先后实施了第一期、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共新增17万个学前教育学位和1.6万名专任教师。
支持优质公办园举办分园未来,本市将进一步扩大教育部门办园规模。加强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对教育部门新建、改扩建幼儿园项目的支持。
本市将严格执行新建居住区幼儿园配建标准,开展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如果已建成居住区没有按规定建设或移交幼儿园设施,或者已建幼儿园未办成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都将被责令全面整改。
市教委表示,本市将支持优质公办幼儿园通过租赁场地等方式举办分址、分部;探索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统筹利用小学资源开办附属幼儿园。本市将支持现有幼儿园通过对多功能教室、教学辅助用房等进行改扩建,增加班级;部分有条件的、教室面积较大的幼儿园,在保障幼儿安全的前提下,可适当扩大班额。
此外,本市还将提高市级财政对其他国有单位办园的补贴力度,支持其他国有单位办园,不断扩大学位供给。按照行动计划要求,本市将积极利用非首都功能疏解腾退空间补充学前教育设施,在合理布局的前提下,每个街道和学位矛盾比较突出的城乡结合部地区乡镇,要通过自办或委托等方式至少新办一所普惠性幼儿园。
支持社会资本办普惠民办园据北京市教委透露,下一步,本市将研究制定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学前教育领域的政策。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通过给予扩班补助、租金补贴、生均定额补助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开办普惠性幼儿园。在举办流程上,本市将探索简化社会资本开办普惠性幼儿园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同时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修缮改造,改善办园条件。
同时,本市还将对无证幼儿园进行分类治理,引导和督促经改造能够达到审批条件的无证幼儿园举办者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办园条件,尽快取得相关许可,合法规范办园。
行动计划鼓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与社会需求,采取举办社区办园点、社区学前教育服务中心等方式,提供多样化的学前教育服务。
三年完成幼儿园全员专业培训在师资方面,本市将加大本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力度,拓宽幼儿园教师引入渠道,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补充师资。同时,本市还将加强学前教育教职员工准入与考核管理,强化新任教师培训,按照计划,本市将用三年时间完成对全市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的全员专业培训。采取委托培养等方式,按新增学位比例培养一批幼儿园卫生保健人。
本市还将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幼儿园教师待遇:一方面,待遇偏低的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将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另一方面,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高教师工资待遇。
未来,本市还将整合各类幼儿园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构建全覆盖的幼儿园质量评价体系,并逐步建立幼儿园办园第三方评价机制,以加强幼儿园的办园质量管理。
专项经费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市级财政将安排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用于鼓励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对其他国有单位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根据不同办园级类,按每月每生700元和1000元两档标准给予定额补助;对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增加一个学位给予10000元一次性补助,对其通过租赁场地增加学位给予最高每天5元/平方米的租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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