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要实现居住证制度覆盖城镇全部未落户常住人口

144
作者 雪亦潇潇 米粒妈咪课堂  ← 点击红色字,关注公众号
2018-05-11 10:27 字数 4472 阅读 1100评论 0

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其中针对农业人口转移,城市公共户口落户等问题做出了重要批示,米粒妈妈网把通知中一些重要的信息提炼出来,供大家参考。

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其中针对农业人口转移,城市公共户口落户等问题做出了重要批示,米粒妈妈网把通知中一些重要的信息提炼出来,供大家参考。

要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其一,是全面放宽城市落户条件。

将继续落实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落地步伐,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人口在城市举家落户,鼓励对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及技术工人实行零门槛落户。

其二、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要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大城市对参加城镇社保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其中Ⅱ型大城市不得实行积分落户,有条件城市要进一步降低社保年限要求;Ⅰ型大城市中实行积分落户的要大幅提高社保和居住年限的权重,鼓励取消年度落户数量限制。

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区分城区、新区和所辖市县,制定差别化落户条件,探索搭建区域间转积分和转户籍通道。

其三、探索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

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2018年实现进城落户1300万人。

刚才说到要加快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接下来就是要强化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

国家发改委表示,要实现居住证制度覆盖城镇全部未落户常住人口,显著提高居住证发放量。

并以居住证为载体向未落户人口提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及办事便利,鼓励城市群及都市圈内居住证互认。

落实“两为主、两纳入”要求,实现公办学校普遍向随迁子女开放。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深入推进城乡居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发展远程医疗服务。

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将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和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

部分城市群的发展

全面实施城市群规划。编制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印发实施关中平原、兰州—西宁、呼包鄂榆等跨省区城市群规划,加快实施长三角、长江中游、成渝、中原、哈长、北部湾等城市群规划,指导省级行政区内城市群规划编制实施。

同时,稳步开展都市圈建设。在城市群内选择若干具备条件的中心城市及周边中小城市,提高中心城市产业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对人口的吸引力和承载力;引导要素在城市间高效配置,有效疏解中心城市非核心功能和产业;完善公共交通主导的交通网络体系,加快布局建设市域(郊)铁路,鼓励发展多层次、多模式、多制式的轨道交通系统,推动基础设施联通和公共服务共享,打造同城效应明显、一体化程度高的都市圈。

还要加快培育新生中小城市。稳妥有序增设一批中小城市,继续开展撤县设市、撤地设市,推动城市群及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县和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率先设市。优化城市市辖区规模结构,制定《市辖区设置标准》《市辖区设置审核办法》,稳步推进撤县(市)设区,增强设区市辐射带动作用。

促进城市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实现住宅、办公、商业、休闲等功能区相互交织,有序推进“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2018年改造各类棚户区580万套,推进部分商品住房库存量大的三四线城市和县城去库存。

声明:本文节选自新华网,由米粒妈妈网团队排版编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

北京      米粒妈咪在线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