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区小学生最全转学攻略
最近,大伙儿咨询北京转学的家长很多,特别是昌平区的家长,那么孩子转学要注意些什么呢?如何办理转学手续呢?下面小编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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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转学到外省流程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经就读学校同意,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予以办理转学手续。
办理时间:接收学校提交申请后
北京区内转学流程本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在本市内转学:
1.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市内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的;
2.学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在市内变更,变更后的居住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的;
流程1.原学校开转学联系单
家长需持户籍、居住地变更等相关证明材料;
原学校盖章—接收学校盖章—原区县教委盖章—接收区县教委盖章
2.原区县教委留转学联系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接收学校网上提交申请—接收区县教委审核通过—原学校审核通过—原区县教委审核通过
办理时间:转学应在寒、暑假放假前一周或开学后一周内提出申请
跨省转入流程本市户籍外省转入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1.持户籍、居住地变更等相关证明材料,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2.由转入学校办理转学手续。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转入学校予以办理学籍信息变更,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非本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入到本区的:
1.应参照非本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规定,按照入学起始年的昌平区“五证”审核标准,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到所居住地的乡镇政府办理在京就读证明。
2.家长自行联系就读学校。
3.由转入学校办理转学手续。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转入学校予以办理办理转学手续,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办理时间:转学应在寒、暑假放假前一周或开学后一周内提出申请
哪些情况不予办理转入中小学起始年级的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本市范围内普通高中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本市范围内北京户籍学生在户籍或房产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可申请转学。
本市范围内非本市户籍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学生在受处分期间,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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