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民办东方中学2012年提前自主招收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杭教高中〔2012〕5号)(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意见》)和《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学校提前自主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杭教高中〔2012〕1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办学实际及特色,特制定我校2012年提前自主招收艺术类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依据和原则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我校的办学优势,按照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建设发展需要,体现新课程改革的理念,发现、选拔具有一定特长的初中毕业生,实施因人施教,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实现学校跨越式可持续发展。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1.成立以张熊楚校长为组长,毛慧琼、王义海、丁常敏、汪惠玲为组员的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
2.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自主招生办公室,毛慧琼为主任,组员由王义海、丁常敏、汪惠玲、李菲菲、朱小燕组成。负责对报名学生的资格进行初审,组织综合素质、专业水平的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招生对象及计划
(一)报名条件
符合《招生工作意见》中规定的招生对象和范围及各类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同时符合下列特长生条件。
(二)招生计划及要求
艺术类(音乐、舞蹈、美术等)7名。
1.音乐(2名)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初三年级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声乐)优秀团员称号者;
②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学组独唱、重唱(四人及以下)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者。
2.舞蹈(男2名)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初三年级获得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舞蹈)优秀团员称号者;
②初中教育阶段获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等(现场比赛)中学组个人项目一、二、三等奖者。
3.美术(3名)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学组绘画、书法、工艺等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者.
三、报名考试办法
(一)报名
1.符合我校提前自主招收特长生条件的市区初中毕业班学生,向所读初中学校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2012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提前自主招收特长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所读初中学校负责审核学生所填写的《报名表》,签署意见,加盖学校公章,学生携带《报名表》及相关特长证明材料和本人体育中考测试证,于5月12日自行来我校报名(西溪路655-1)。
2.符合我校提前自主招收特长生条件的个别生,凭杭州市教育局已审核过的"个别生中考文化课考试报名单"于4月28日到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华浙广场9号二楼大厅)领取并填写《报名表》,5月12日凭《报名表》及相关特长证明材料自行到我校报名。
(二)资格审核
报考我校的特长生经学校资格初审合格,报杭州市教育局高中处审核同意后,由我校于5月17日前发放准考证。
(三)考核
1.考核由文化课测试和专业面试组成,总分=文化课成绩+专业面试成绩+专业成绩。
2.考核时间:5月19日上午。
3.文化课测试:满分300分
测试科目测试形式测试时间满分计分
文科(语、英)闭卷(不含英语听力)8:00--9:40150分按卷面得分
理科(数、科)闭卷10:00--11:40150分按卷面得分
2、专业面试(满分50分)
要求:美术:现场素描;
舞蹈:准备一段2-3分钟的舞蹈;
声乐:视唱、练耳,另演唱一首歌曲;
3.专业成绩计分(单位:分)
专业水平
成绩计分市艺术节中学组比赛一、二等奖80、60
单项竞赛1-6名(省级及以上)100、90、80、70、60、50
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100
学生凭本人我校发放的准考证和本人体育中考准考证到我校参加文化课测试。
(四)公示录取办法
1.学校依据招生计划和总分,分项目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2.若符合条件的报考学生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将酌情减少或放弃该类、该项目招生计划。
3.依据上述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确定的拟录取学生名单,于5月21日上午前报教育局高中处审核,5月22日起分别在杭州教育城域网(www.hzedu.net)、我校网站(www.hz4z.com)公示3天,征求学生、教师和学生家长意见。
4.公示无异议,经杭州市教育局高中处批准后,5月25日由招生学校发放特长生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学生6月4日上午9:00前自行到我校报到。
5.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并查实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6.录取学生视为已获得高中学籍,不再参加当年中考。
招生办法由杭州民办东方中学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西溪路655-1
咨询电话:85241253、85221412、28821906,传真:28992707
杭州市民办东方中学
二〇一二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