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杭高钱江校区特长生招收办法
杭州高级中学钱江校区2019年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高中〔2019〕3号)(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通知》)和《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办高中〔2019〕53号)(以下简称《招收特长生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办学实际及特色,特制定我校贡院校区2019年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1. 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学校的办学优势,推动学校多样特色发展,发现、选拔具有一定特长的初中毕业生,实施因人施教,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
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1.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特长生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审核、上报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合格的学生名单及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后的相关录取工作。
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初审,组织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负责考生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汇总、上报审核及网上公示等事宜。
3.成立以学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纪检监督组,全程监督招生过程。
三、招生计划及要求
(一)招生计划
体育类5名(羽毛球3名、男女不限,定向:男女各1名),艺术类9名(小号1名,定音鼓1名,上低音萨克斯1名,圆号1名,双簧管1名,黑管1名,长笛1名,大号1名,低音提琴1名,男女不限),科技类4名(科技创新3名,机器人1名,男女不限),共招收 18名。
(二)报名条件
符合《招生工作通知》和《招收特长生工作通知》中规定的招生对象和范围,同时符合下列条之一者。
体育类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初中教育阶段(指义务教育阶段的七至九年级,下同)获羽毛球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
2. 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学生定向运动比赛初中组个人项目前四名者;
3. 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的定向运动比赛初中组个人项目前四名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艺术类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独奏、重奏(四人及以下)现场比赛中学组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者;
2.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的艺术比赛(器乐现场比赛)个人项目(四人以下)一、二、三等奖或前六名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不含各级艺术教育委员会);
3.初三年级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团(相应项目)优秀团员称号者。
科技类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个人项目(论文、发明和技术创新)一、二等奖或全国、省一、二等奖者(论文、发明和技术创新均为第一作者1人)。
2. 2013年获杭州市中小学生科技节机器人比赛竞技赛(项目)机器人精准投篮(生态建设)初中组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者。
四、报名和测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含个别生)在规定的时间(5月6日8:00至5月7日18:00),登录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www.hzjyks.net),进行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特长项目。
2. 5月8日下午(13:30-16:00),考生携带本人体育中考准考证和相关特长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来我校贡院校区(下城区凤起路238号)教务处进行测试报名确认和资格初审,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5179871。
3. 5月12日我校将审核结果告知相关考生。审核通过的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班考生5月13日向所在初中学校领取《报名表》,审核通过的个别生5月13日下午(12:30-16:00)凭本人体育中考准考证到我校领取《报名表》。
(二)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
1. 5月14日上午考生凭《报名表》和本人体育中考准考证,到我校贡院校区(下城区凤起路238号)参加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报名表》。
2.测试内容:专业测试(含面试)。
(1)体育类专业测试内容(满分130分):
【羽毛球】(满分130分)
①专项身体素质测试(30分):立定跳远(5分)、掷实心球(5分)、10次低重心移动(20分);
②专项运动技术测试(70分):吊球(15分)、发后场高远球(15分)、教学比赛(40分);
③面试(30分):情景反应、对话交流、心理素质。
【定向运动】(满分130分)
①专项身体素质测试(40分):100米跑(20分)、耐久跑(男1500米、女800米)(20分)
②专项运动技术测试(60分):定向运动识图能力测试(图例说明)(60分)
③面试(30分):情景反应、对话交流、心理素质
备注:以上各项目专项身体素质测试与专项运动技术测试的评分标准见附件。
(2)艺术类专业测试内容(满分130分):
①演奏一首乐曲40分(评分项目:完整度10分、难度10分、情感及表现力20分)
②演奏一首练习曲40分(评分项目:完整度10分、难度20分、情感及表现力10分)
③视奏20分(评分项目:准确度)
④面试(30分):情景反应、对话交流、心理素质
(3)科技类专业测试内容(满分130分):
现场专项测试(满分为70分)、获奖赋分(满分为30分)、面试(满分30分)
现场专项测试(满分70分):
①科技创新:论文答辩、作品演示(随带获奖材料,如论文、发明作品),从选题、研究内容、研究过程和答辩几方面评分,共20分;科技创新活动的相关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测试(50分),内容包括科技创新活动中常见工具的使用知识;常用的信息技术、电子技术等相关知识;科技创新的相关方法;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科技创新研究论文的撰写;具体案例的分析;具体成果的评价;针对某一具体要求,设计解决方案等。
②机器人:操作测试(时间2小时),根据指定任务现场搭建机器人、编写调试程序并完成项目;评分根据完成每个小任务情况获得相应得分,最后统计总得分。
科技类竞赛得奖赋分(满分为30分)
(符合科技类特长生条件的科技创新比赛、机器人项目)
注:若有多项得奖,取最高得分项,不重复计分。
面试(满分30分):情景反应、对话交流、心理素质。
3. 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计算:
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分为570分(考生实测成绩÷130×570)。
4. 我校各类考生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合格成绩为300分。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合格的考生成绩5月18日起在杭州教育网(www.hzedu.gov.cn)和我校网站公示。
5.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即视作完成提前批我校特长生志愿填报。
五、录取规则
1.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不含加分)满分均为570分。
2.综合成绩各类分类计算:
体育类:综合成绩=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70%+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不含加分)×30%
艺术类:综合成绩=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60%+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不含加分)×40%
科技类:综合成绩=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50%+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不含加分)×50%
3.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后,我校根据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录取规则。在集中统一提前批招生中,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体育、艺术类:分类分项目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术科(特长专业水平)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科技类:分项目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4. 若某项目符合条件的考生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将酌情减少或放弃该项目招生计划,减少的招生计划纳入我校钱江校区第一批招生计划。
5. 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
6.若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并被查实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本实施办法由我校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5179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