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杭州市各类高中招生初中特长学生加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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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ukanhuishou 米粒妈咪课堂  ← 点击红色字,关注公众号
2018-05-09 10:17 字数 3229 阅读 1540评论 0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发展个性特长,特制定《2002年杭州市各类高中招生初中特长学生加分办法》(试行〉。

一、认定范围:

1、应届初中毕业生在由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或杭州市教育局认可的体育、艺术、科技竞赛项目中的个人获奖者、各类体育项目达到国家等级运动员二级以上者、省教育厅组织的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达到A级或B级水平者(具体项目和时效见后)。

2、特长认定的范围为高中招生考试不涉及的内容,各学科竞赛获奖者不属于特长生认定范围。

二、加分额度:

1、凡报考各类高中的考生获市级竞赛前六名或一、二等奖者,省学生艺术特长测试达到B级者,升学总分可加5分;获省级以上竞赛前六名或一、二等奖者、省学生艺术特长测试达到A级水平者、2001年1月后各类体育运动项目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者加10分。

2、同类项目竞赛市级、省级、国家级均获奖,以最高奖级加分,不累计加分。不同类别项目竞赛获奖者(如美术与科技、音乐与书法等)可累计加分,但以10分为限。

三、操作办法:

2002年各类高中招生考生报名表上设“特长”栏。考生在"特长"栏中须注明获奖内容和奖级。报名表上交时必须附上获奖证书和复印件,学校汇总造册上报(附证书复印件),经有关部分核实后作加分处理,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该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进行投档和录取。

四、加分项目:

(一)体育类

1、2002年杭州市区初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各单项比赛前6名获得者:

2、2001年1月1日起各类体育运动项目达到国家等级运动员二级以上者:

3、2001年1月1日起其它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参与组织列入全国竞赛计划的高考予以加分的体育竞赛项目获奖者。1

(二)艺术类

4、2000年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独唱(含曲艺)、重唱(四人以下)、独奏、重奏(四人以下)、独舞、双人舞、三人舞和现场书画比赛一、二等奖获得者。

5、2000年、2001年、2002年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测试A级和B级测试通过者。

6、2000年1月起其它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参与组织列入全国竞赛计划的高考予以加分的艺术竞赛项目获奖者。

(三)科技类

7、2002年全国、浙江省青少年创造发明比赛和科学讨论会获奖者。

8、2001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科技节中小发明小论文比赛一、二等奖获奖者。

9、2001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科技节中中学生计算机竞赛程序设计和网页设计组一、二等奖获得者。

10、2001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科技节车模比赛遥控车项目前六名获得者。

11、2000年、2001年浙江省青少年信息学竞赛获奖者。

12、2001年杭州市青少年生物与环境科学实践活动评选一、二等奖获得者和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论文和科技发明获奖者。

13、2000年1月起其他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参与组织列入全国竞赛计划的高考予以加分的科技竞赛项目获奖者(除学科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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