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确定市区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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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冷雪如晶 米粒妈咪课堂  ← 点击红色字,关注公众号
2018-05-09 10:17 字数 1746 阅读 1482评论 0

日前,杭州市教育局确定了市区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办法:

一、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按照“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要求,统一按以下规定执行。

1、限人数:在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原招生计划数不减少的前提下,学校可挖潜扩招择校生(列入当年招生计划),招收的择校生人数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招收新生总人数的20%(以学校为计算单位,含学校接收的杭州市区以外要求到市区学校择校挂读的学生,但择校挂读的学生每班不超过4人)。

2、限分数:列入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当年招生计划的择校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但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同批次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

3、限钱数: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含择校挂读生,下同)收取择校费标准按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最高收费重点普通高中每学生不得超过3.5万元,一般普通高中(含列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综合高中)每学生不得超过2.5万元。

二、民办学校和国有民办学校的学费接收的择校挂读生,按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不得收取择校费等其他额外费用。

三、择校费由学校在新生入学时一次性收取。择校生交纳择校费后,每学期仍按规定交纳学费和代管费等。学生中途转、退学的,择校费退还办法为:学生第一学年(以新学年开学日为起始时间)内转、退学的,学校退还三分之二择校费;学生第二学年内转、退学的,学校退还三分之一择校费;学生第三学年内转、退学的,学校不退还择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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