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行知中学重点高中保送生选送条例
为向高一级学校选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在重点中学树立“行知人”的形象,并鼓励在校学生对自己提出高标准、严要求,根据市教委杭教高中[2011]14号文件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条例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推荐为保送生:
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习成绩优异(原则上每学期期末成绩及九下由区教研室组织的一模成绩总分均列年级80名之内),心理素质良好,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全部合格且其中获得A等项数3项及以上,综合评语中的操行等第良好及以上的具有市区初中学校在册学籍号并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班学生。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为保送生:
1、初中三年操行等第评定未都达到良好及以上者;
2、初三第一学期期终政治学科有不合格者;
3、初三年级体育达标不合格者和第五学期体育综合总评不合格者。
三、保送生工作操作程序:
1、张榜公布本校保送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学校保送生选送条例,保送人数及保送学校名额。
2、学生自愿申请,召开申请学生家长会,填写“保送生推荐意向表”。
3、学校根据申请学生的德、智、体诸方面情况,由校保送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择优推荐等额名单。
4、推荐保送生名单,张榜公布一周征求学生、老师、家长意见。
5、校长审核签字,报送招生学校。
6、保送生参加招生学校综合能力测试,择优录取。
四、保送生推荐办法:
1、保送生资格的审核。
已取得正式学籍的在册学生。在学生、家长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年级组、教导处、学生处一起对报名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排队,列出全年级保送生推荐名次顺序(等额)及各项资料、数据、清册,送交保送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保送生的确定。
根据各重点中学分配名额,依次征求被保送学生的志愿,确定保送生初步的入学去向,如与志愿不符,可作自动放弃,依次增补。
3、保送生手续办理。
经接受学校综合测试和审核通过后,办理入学和离校手续及档案移交工作,接到保送生正式通知书后,将保送生录取名单在校内张榜公布。
五、保送生三年学习总分及各项加分计算方法。
1、学业类累计分:
本校初一、二4次期末考试成绩总分各计10%,初三上期末考试成绩总分计40%,初三下第一次区模拟考成绩总分计20%,六个学期学业成绩累计满分522分。
2、其他加分:
①德育类加分:市优秀学生干部(含此级以上荣誉)加7分;市级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团员每次加5分;城区优秀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每次加3分;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团员每次加1分,但最高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②体、艺、科类加分:市级(含市级)中学生三大球比赛或运动会,艺术节、科技节等获团体(主力队员)或个人第一名加7分,第二名加5分,第三名加4分,第四名加3分,第五名加2分,第六名加1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类比前加分),获区体、艺、科各类比赛第一名加1分,其中体、艺、科单项最高加分不超过7分,同一项目不同级别获奖就高计分。体、艺、科最高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六、保送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陈葭璐
成员:张频、付国阳、陈建伟、池长征、袁彩娟
七、保送生工作监督小组:电话:0571-88316673
组长:陶小敏
组员:朱频、徐丽萍
八、学业成绩及各项荣誉以学校存档资料为准。
九、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在校长室。
备注:《行知中学保送生条例》每学年结合学校情况及杭州市教育局《关于杭州市区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提前自主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作适当修改。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今年我校毕业班学生保送重点高中名额共计2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