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武汉中考优录政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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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牛不过羊过 米粒妈咪课堂  ← 点击红色字,关注公众号
2018-05-08 09:45 字数 1157 阅读 761评论 0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20分参加录取

1.烈士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

3.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10分参加录取

1.作战部队(担负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军人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

3.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4.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5.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5分参加录取

1.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初中应届毕业年级被评为“女生优胜奖”的女生。

2.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和少数民族子女。

3.初中阶段市级科技小人才获得者。

各项优录的审核手续在4月24日前办理完毕,过时不予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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