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武汉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公布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内容方式、考试招生制度、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关于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际,严格规范管理,力求科学体现学业考试的信度和效度。
二、学业考试的性质和原则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水平考试,其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坚持以下原则:
有利于促进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提高教育质量;
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主动活泼地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为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和高级中等学校提供良好生源创造条件;
有利于深化课程改革,促进基础教育的课程结构、内容、教与学方式进一步变革。
三、学业考试科目和考试形式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目设置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规定的科目确定。学业考试科目分为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和考核科目。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查科目为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
语文、数学、英语实行闭卷考试,数学考试考生不得携带计算器,英语考试含有听力测试;物理、化学合卷,实行闭卷考查;思想品德实行开卷考查,允许考生带初中各年级教科书和平时上课所做的笔记。
地理、生物在初二年级结业,历史在初三年级结业,由市统一命题、各区统一组织了毕业考查和阅卷。
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操作组织全市统一考查(方案另发)
考核科目为音乐、美术(或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和学校开设的选修课程等,一般应在学科教学结束时随堂进行。考核方式和形式要灵活多样,可结合学科特点和学校实际,采取纸笔测试、听力测试、面试、实验操作、作品展示、才艺表演、撰写小论文等多种方式。
2018年中考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四、学业考试成绩的呈现和使用
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化学(合卷)120分;思想品德40分;体育与健康30分,总分550分。以上科目学业考试(考查)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作为高中阶段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办法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其他科目考查(考核)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
综合素质各维度评定为C等或以上、所有科目学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毕业年级学生,方可授予初中毕业证书。学业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按科目种类申请参加由区教育局7月10日前组织的一次补考。
五、学业考试命题依据和要求
学业考试要以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坚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倡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理念,充分反映学生在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所应达到的水平。
学业考试要注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注重考查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试题要加强与社会实际、学生生活的联系,体现探究性和开放性特点
学业考试要尽量控制试卷长度,试题要简约、明了。控制试题难易程度,题量适中,杜绝偏题、怪题。
坚持命题、审题和评卷制度。命题人员、审题人员、评卷人员分别从命题人员库、审题人员库、评卷人员库中随机抽取。
学业考试科目全部实行网上评卷。
编写学业考试说明、命题、制卷、组考、评卷等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和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及市教育条件建设管理处等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