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办普通高中(含职业高中)收费标准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
收费 类别 | 收 费 标 准 | |||
9000(普通高中) | ||||
备注: 1.高中择校费:西安中学、西安高级中学、西工大附中、陕师大附中、西铁一中、长安一中、八十三中、交大附中等8 所中学每生3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择校费可在开学入校时一次性收取,也可分学期收取。 2.公办普通高中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 |
二、高中服务性和代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新闻出版局规定的印张价格核定后的单本零售价格收取。 | ||
按高一年级新生每生每学年25元,其他年级学生每生每学年20元的标准收取。 | ||
按每生每次95元收取。 | ||
按伙食成本收费。 | ||
每生每月不高于5元(参见市物发[2005]88号)。 | ||
中等职业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参照普通高中执行。 中小学按照规定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家长自愿原则。向在校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非营利原则,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