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西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方案:结果管理
结果管理
(一)录取结果统一管理。全市所有学校录取结果由市中招办统一管理,四区三县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录取结果要按时报市中招办审批,同时归入全市录取库。
(二)录取结果统一公布。全市所有高中学校录取结束后,城六区由市中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各类计划的录取数),四区三县录取结果经市中招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市中招办和各区县向社会公布。
(三)学校公示录取结果。各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按时张榜公示录取结果和收费标准。录取结果包括:准考证号、姓名、录取类别(统招生、定向生、特长生、国际课程班、子女生、宏志班、珍珠班、远通爱心班、师范生源基地班、自强班等)。
(四)建立统一标准学籍库。各高中学校以录取库为依据,按照统一标准建立本校高一新生学籍库。各学校学籍库学生必须与录取库学生对应。
(五)严格借读生管理。普通高中学校接收借读生,必须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程序办理借读手续,所有借读学生必须报市、区县教育局审批。本市学校之间不得借读。
(六)所有学生按学校建制编班。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严格按照“四独立一分离”的原则办学,独立招生,独立教育教学管理,录取的学生不得与公办学校学生混合编班。
(七)统一新生报名注册时间。各普通高中学校新生报名注册统一在新学期开学报名时间进行,所有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新生报名、注册,不得提前收费,不得提前组织军训。
九、严肃纪律
(一)各区县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管力度,区县招生领导小组要认真细致做好招生的各项组织工作,保证政令畅通,保证招生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二)各区县教育局要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意见》(市政发[2006]95号)精神,充分认识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性,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保证职业高中招生计划的圆满完成。
(三)市、区县招生管理机构和各学校的招生工作人员要模范地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提高各项工作的透明度。
(四)市、区县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市监察局联合下发的《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监督工作的意见》(市教发[2013]125号)精神,不断完善升学考试监督制约机制,对在招生录取的违纪舞弊行为,按有关规定认真追究,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