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在当地参加中考
20日,在迎接陕西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系列新闻发布会上,陕西省教育厅厅长杨希文介绍,陕西省出台了多项政策确保进城落户农村居民、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手续齐全的随迁子女,由市、县、区政府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目前,全省41.5万名农民工子女有84.37%在公办学校就读。
从今年开始,本省户籍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后,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回户籍所在地或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
对非陕西省户籍的,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并注册学籍。
对学生本人及监护人要求在陕西参加升学考试的,要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严格审核。经审定,符合条件并通过升学考试、被陕西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按借读生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