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政策照顾类考生一览表
西安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政策照顾类考生一览表
序号
特殊考生类别
证明材料
审核单位
1
烈士子女
《革命烈士证明书》、个人申请及本区县民政局介绍信
市民政局
2
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
《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个人申请及本区县民政局介绍信
市民政局
3
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个人申请及本区县民政局介绍信
市民政局
4
驻守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部队、驻守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军人身份证明、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介绍信、个人申请及本区县民政局介绍信
市民政局
5
应届初中毕业生获陕西省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或获西安市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获奖证书原件
市教育局
6
应届初中毕业生获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信息创新与实践活动全国、省级、市级一、二、三等奖者
获奖证书原件
市现教中心
7
应届初中毕业生获中国青少年机器人联赛全国、省级一、二、三等奖者;西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市级一、二、三等者
获奖证书原件
市科协
8
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前六名和国家一级运动员
证书原件
市体育局
9
农村独女和双女户考生(本市户籍)
父母农业户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书》及相关证明
市计生委
10
归侨考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被授予国家、省、部级荣誉称呼,或者在引进外资、人才、技术、和捐赠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受到省人民政府表彰的,按照归侨子女对待。
归侨提供《归侨证》;归侨子女,提供父亲或母亲的归侨证明,以及与归侨的关系证明;华侨子女,提供父亲或母亲护照和侨居国定居证,或者所在国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侨眷提供侨眷证明和荣誉证书。
市外侨办
11
台湾籍考生
相关证明材料
市台办
备注说明:
1、凡属于以上政策照顾类考生,均需填写《西安市初中毕业升学政策照顾类考生证明表》或《西安市初中毕业升学农村独女和双女户考生证明表》,经审核单位审验盖章后有效。
2、少数民族考生不填《西安市初中毕业升学政策照顾类考生证明表》,其少数民族身份在考生报名表(卡)中填写清楚,所在学校负责审核确认。
3、序号9所指考生为: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农业户口,并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书》的独女户和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双女结扎家庭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