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滁州中考录取规则及志愿填报说明
2011年滁州中考市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规则及志愿填报说明
1.录取原则:结合考生分数、志愿对照分数线进行录取。
2.录取批次先后顺序为:a推荐生、宏志生、特色生、自主招生等特殊招生,b示范高中计划生,c示范高中自费生,d五年高职高专,e三年制高职中专,f普通高中。a类招生于正式集中审批前报批。
3.同一批次提档先后顺序: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市直滁州中学、滁州二中、实验中学为同一批次。
4.志愿卡填写方法:志愿卡上“示范高中”志愿填报有两栏,“普通高中”有三栏。两栏中填区属高中(乌衣中学、滁州四中、新锐学校、新英中学),三栏中填市直高中(滁州中学、滁州二中、实验中学)。每栏后设有“计划外服从”一栏,想上计划外的考生(自费生)必须填涂这栏(涂满信息点)。
高职高专中专志愿,按照全省统一颁发的学校代码填写,集中录取期间不得更改志愿。根据录取情况,高职高专需要二次补录取时,在滁州教育招生考试网上统一公告补招学校计划和联系方式,考生直接联系招生学校,招生学校凭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或缴费单)到市局中招办补办审批手续。
5.“死档”处理:达到相关学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因放弃志愿填报或填报错误造成不能投档的考生(死档),由招生办统一按规定,协调投档或不予录取。
6.志愿卡填写要求:报名点学校组织考生本人使用2B铅笔填写《安徽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生志愿卡》上的信息点,非信息点部分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学业成绩和高中学校的招生条件,在家长指导下慎重填报志愿。志愿经考生、家长签字确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逾期不填报志愿按自动放弃处理,不予录取。
7.考生被录取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注册,不去注册的,按照自动放弃普通高中升学处理,在全市范围内,不得申报学籍,一律按社会青年处理;其他学校也不得收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8.职业学校及其招生计划详见《升学指导》或在滁州市教育招生考试网查阅
9.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代码:
滁州中学,安徽省省示范高中,公办学校,学校代码是001
滁州二中,安徽省省示范高中,公办学校,学校代码是002
滁州实验中学,原安徽省省示范高中,公办学校,学校代码是003
乌衣中学,滁州市示范高中,公办学校,学校代码是010
滁州四中,公办学校,学校代码是004
新锐学校,民办学校,学校代码是006
新英中学,民办学校,学校代码是007
10.招生计划:
计划生数 | 择校生数 | 合计招生 | 备注 | ||
班 | 人 | ||||
滁州中学 | 846 | 254 | 22 | 1100 | 计划生含外县(市)100人 |
滁州二中 | 425 | 125 | 11 | 550 | 含宏志生50人、特长生50人 |
实验中学 | 540 | 160 | 14 | 700 | 含艺体特长生30人 |
滁州四中 | 310 | 90 | 8 | 400 | 含特长生60人 |
乌衣中学 | 620 | 180 | 16 | 800 | |
新锐学校 | 200 | ||||
新英学校 | 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