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湖北中考政策两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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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边走边思考ing 米粒妈咪课堂  ← 点击红色字,关注公众号
2018-05-07 10:55 字数 2546 阅读 943评论 0

2013年3月26日2013年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正式启动。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与往年相比,今年政策主要有两大变化。

变化一:首次实行全省统一网报

根据省教育厅公布的《湖北省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今年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于3月初开始,4月底截止。填报志愿时间统一于5月上旬开始,7月10日截止。普通高中学校集中录取时间为7月中旬至8月上旬。中职学校录取分两段,集中录取时间与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间同步;补录开始时间为10月上旬,截止时间为11月底。

从今年起,湖北省使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gzjd.hubzs.com.cn。考生填报志愿和中考[微博]录取工作也在该系统上进行。

据了解,从去年起,我市已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五统一”:即统一网上报名、阅卷、公布成绩、填报志愿、招生录取。

变化二:“试水”跨市(州)招生

今年,湖北省还将在部分市(州)开展跨市(州)招生学校招生改革试点,把招生计划下到试点市(州),这部分计划在试点市(州)按照统一考试、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录取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省内跨市(州)回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须由中考所在市(州)考试机构出具中考成绩及录取批次证明,由户籍所在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后在核定招生计划内办理录取手续。

关注:异地中考生享同等待遇

今年,在湖北省初中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均可在学校所在地参加报名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

在湖北省初中就读并获得湖北省初中学籍的外省户籍随迁子女可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中考,其报名、考试、录取等方面享受湖北省户籍考生同等待遇。

具备湖北省户籍但在省外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回湖北省参加中考,可持外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初中学籍证明,经户籍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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