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2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四川2012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我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我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94号)执行,相关工作时间对应调整为2012年。
二、有关中学要加强对申请保送的省级优秀学生、相关竞赛获奖学生的资格审查,加大公示力度,要在中学显要位置张榜公示申请保送考生的姓名、所在班级、获奖项目等关键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经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具有保送资格且高校测试合格的学生,须于2012年4月5日前,填报《四川省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志愿表》,被两所及以上高校测试合格的学生只能选填一所高校志愿。各有关中学根据保送生填报的志愿,汇总填写《四川省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二份),一份交市州招办审核汇总后于4月1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含电子版),另一份中学存档,同时将《四川省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志愿表》交考生所在县(市、区)招办装入考生纸质档案。逾期不上报的,作自动放弃今年推荐保送生资格处理。
四、各有关中学负责组建所推荐保送生的档案材料,包括:①《四川省优秀学生登记表》,或在高中阶段获教育部教学司[2009]32号文件所规定的奥赛省赛区一等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或有关科技类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须签注“已验收原件无误”);②《四川省2012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卡》;③《四川省2012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④《四川省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志愿表》。
有关中学、体检医院,市、县两级招考委、教育局等部门对上述材料相关内容和项目,须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并签章。成都外国语学校推荐保送生的“高中毕业会考成绩”由市、区教育局审核签章。
五、成都外国语学校须按经省上审核备案并已公布的《成都外国语学校高2012届保送预备生推选工作实施办法》,公开选拔保送生程序、要求等内容,按教育部推荐限额推荐出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在校园显要位置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后,于2012年2月20日前逐级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其他相关工作按全省保送生工作日程安排进行。
六、保送生录取工作
保送生录取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省教育考试院将严格按照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加大对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审查、推荐过程的监督及录取结果的公示力度,认真负责组织保送生的审核录取工作。
4月20日—30日,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审核普通高校在川拟录取的保送生名单。请有关高校将经教育部公示的拟录取保送生名单及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及录取相关要求)在4月20日前函寄(传真)至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以便集中办理录取审核手续。高校收到经省招考委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的保送生录取名册后,方能签发录取通知书。
公安院校招收英烈子女保送生、高等学校招收符合保送条件的退役运动员,均须在4月20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并提供保送生相关信息,以便及时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
申请推荐保送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体检。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审核录取手续之前,推荐的保送生均须做好参加高考的准备;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正式办理了录取手续的保送生免于参加普通高考。
七、其它
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考生切身利益和教育公平,各级招考委、教育局和相关中学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保送生招生工作,并加强对保送生政策的宣传,让学生及早了解相关政策。要严肃招生纪律,对为取得保送生资格而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的事件和人员,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地址:成都市芳草街26号,邮政编码610041,联系人:乌尔金曲,电话及传真:028—85172797,手机:13708214866,电子邮箱:sczsy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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